iThome online | iThome Blog | iThome周刊訂閱

載入中...

davistai

IT邦初學者
2級

iT邦守護神
IT萬花筒之客服篇19- 個人電腦設備的使用政策

不管是被稱為IT或MIS,只要是與「電腦」相關的事務,都是掛有這種名稱的單位要負責。那麼各種使用政策或原則便應運而生,像什麼「系統帳號使用原則」、「系統安全政策」、「網路使用原則」等等,其中有一種是「個人電腦設備使用政策」。



收到書籤:發佈到twitter      
分享時間:2008-10-19 21:11:53

▼ ADVERTISEMENT ▼

分享內容(
16

資訊部門大概被視為是企業內的另類「客戶服務」。客戶,非IT單位但使用電腦的同仁都是。如果你是IT主管,包括你在內及組員都是客服員。一般公司都會提供電腦設備給員工使用,而這些設備該怎麼被「正確」使用,你這個「客戶經理」就要想辦法弄出來一份「像樣」的文件來了。
寫這個文件也許還不是最困難的事,拜一下谷歌大神,或買一本東拼西湊應該還可以交差。只是,你真的能照著文件上的規定去執行嗎?

當你的組員發現某些部門員工(搞不好就是財會經理)的電腦裡,裝了一堆從網路下載的陳X希的照片,或是MP3(你心知那不太可能是合法的),你會要他們怎麼做? 唔,依據你制定的原則規定,應該予以移除。不過,你知道的,即使公告了,大部份的同仁大概也不見得會看或認真地的去看待,但是BSA可不管那麼多,只要你家公司員工擁有非法軟體,就可能去逮。就算員工簽切結書,出事了,員工要自行負責,但還是對公司的形象有負面影響。何況,誰有不屬工作範圍的軟體或檔案在公司的電腦資產裡,資訊單位是最有可能第一個發現的。

電腦使用政策如果一定得訂,還是要依公司實際的狀況來制定吧! 至少要把那些是屬於不適宜、不恰當以及非法的使用電腦的情形或行為,簡單又清楚的明列出來;以及資訊部門若發現這些情事,將代表公司進行何種處置。也就是說,政策或原則不必寫得洋洋灑灑的厚厚一疊,只要讓非IT部門能夠一目了然那些行為是不被允許的。而你的組員也能夠深知自己的立場與執行準則就夠了。畢竟最好還是事先防範未然比較好,否則事情爆了,難保資訊部門不會被高層指責未善盡管理與保護公司資產之責任,或被其他部門怪罪說明不清楚,屆時兩邊都得罪,豈不冤枉?

IT萬花筒之客服篇19- 個人電腦設備的使用政策
iT邦守護神
tecksin( IT邦好手1級 )
2008-10-20 09:32:34
認真執行的話就會得罪很多人, 不做的話就會害到自己.
鄉愿難為呀!
iT邦守護神
antijava( IT邦初學者1級 )
2008-10-20 09:50:25
我有幾個建議
可以視公司樹大招風程度而使用

第一式:隔山打牛
招式:頒布「個人電腦使用辦法」及「智財權版權..相關規定」
並由各級主管於會議佈達
效果:員工麻木不仁,故稱隔山打牛(因為山跟牛都不會動)

第二式:四兩撥千斤
招式:要求每位員工簽署「切結書」
保證個人使用公司電腦不會有非法用途或侵權軟體、資料...blah blah blah
重點是最後一句「若發生法律問題,概與公司無關,由個人負全責」
效果:小小一張 A4,可保護公司龍體安康

第三式:斷尾求生
招式:要求每位員工簽署「離職證明書」
在文件上做好所有離職簽署
除了一個地方不要寫:對,就是日期
等到事發之日再填入適當日期
「由於該員已離職半年,故其個人行為與本公司無關」
這已經是在許多消費糾紛中常出現的老梗
效果:效果太強,除非前兩式不夠用,不然不要用這招

嗯...這個第三式是不傳之秘
講出來不知道會不會死人.....@_@

[-隱藏]

回應 antijava

skite 說:

都離職了怎麼會在公司用非法軟體咧?第三招好像說不通哩…

2008-10-22 20:06:24

antijava 說:

其實第三招是由別的行業沿用而來
譬如
旅行社、證券業、保險業
曾經發生過一些消費糾紛
公司方面都以「該員工已離職,純屬個人行為」為理由卸責
所以我才以為這招有用

To Skite
員工實際上是在公司任職沒錯
但事件發生時只要在離職證明書上填半年前的日期
就「當成」是員工已經離職半年了

2008-10-23 07:57:11

glennlin( IT邦初學者7級 )
2008-10-20 10:46:45
根據現行的法令
無論是員工個人行為、或是其他因素造成的侵權行為時
公司負責人都必須承擔相關之刑責

所以~
切結書與公司辦法是事前服用的藥物
死後服用是無效的

[-隱藏]

回應 glennlin

newswind38 說:

的確,這已經無法用於免責了!還是認真面對這件事吧!

2008-10-20 12:27:48

iT邦守護神
tecksin( IT邦好手1級 )
2008-10-20 11:27:23
身為公司的一份子, 我們必須共同承擔公司的一切.
julie8tw( IT邦初學者7級 )
2008-10-20 15:03:19
還是把安裝權限鎖起來吧!不然怎辦呢?但是又來了一些高官就會又要特例很煩的
iT邦守護神
skite( IT邦大師8級 )
2008-10-22 20:07:12
可是一旦鎖起來,就準備電話接不完了,一定整天被同事唸唸唸…
lcjhfr( IT邦初學者3級 )
2008-10-24 15:55:08
先訂個電腦使用管理辦法,再買個軟體管理系統,誰裝了什麼都賴不掉,再配合公司稽核單查核,依據電腦使用管理辦法辦理,殺一儆百,那以後就好做多了.

[-隱藏]

回應 lcjhfr

tecksin 說:

通常都是老闆會先帶頭違規的...

2008-10-24 16:22:40

回應

請填寫您的回應,長度限為1,000個字,回應不計點數,也不限使用次數



 

檢舉違規

違規事項:

*補充檢舉理由(可省略),字數不可超過100字

推薦

推薦理由:


*給回答者的鼓勵(可不填),字數不可超過100字

▼ ADVERTISEMENT ▼

熱門標籤

 ccna代考   cisco   crystal   exchange   iscsi   it   java   javascript   linux   m-power   mail   msnlib   msnp15   msnsdk   msn機器人   mysql   nas   oracle   outlook   pmi   pmp   report   sap   server   smartquery   sql   vista   vpn   web   windows   xp   二三事   倍力   倍力資訊   免費軟體   國際專案管理師   報表   專案管理   有話大聲說   活動   省錢   網路   網路儲存   網路管理   網頁設計   資安   資訊安全   防毒軟體   2003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