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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4日電)陳姓補習班主任涉嫌購買新北市蘆洲區一帶國中生的個人資料後,去電推銷課程,遭控違反個資法。檢方偵查後予以緩起訴。
新北地檢署今天公布的緩起訴處分書指出,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一家補習班陳姓主任,涉嫌在去年9月、10月間,以每年級新台幣數千元代價,向不明人士購買蘆洲地區國中生的個人資料。

檢方查出,36歲的陳姓主任取得個資後,委請工讀生去電到告訴人黃男家中,詢問黃男的女兒是否有興趣參加補習班數學測驗等,藉此行銷補習班課程;黃男不滿遭補習班騷擾,提告陳男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被告在檢方偵訊時坦承犯行,檢察官審酌他無前科且坦承犯行,並願支付緩起訴處分金,予以陳男緩起訴,並需支付國庫20萬元。

友善連結 :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311040265-1.aspx

<www.pronew.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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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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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邦大師 1 級 ‧ 2013-11-11 17:12:23

這樣也能告喔?
那賣房子的仲介
打電話問要不要賣房子
能不能也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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