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語法
程式語法最重要的三個部分:指定、迴圈和條件,而物件導向語言除了語法也要去理解物件的概念、符號規則以及程式的結構。
註解
* 總的來說,註解的存在就是讓看你程式的人理解它,而編譯器會完全忽略的部分。
資料類型
1.變數與常數
- 程式在計算時所需的資訊,也許是由使用者輸入、檔案中索取或是網路獲得。
(1)變數:儲存內容可改變。
(2)常數:設定初值後無法更改。
2.基本資料類型
- 為了方便至配飾當的儲存空間,Java宣告時需要指定「資料空間」。
(1)整數
(2)浮點數:用來儲存小數數值。
(3)字元:用來儲存字元。中文與英文都是一個字元。
(4)布林:佔記憶體兩字元,儲存「true」、「false」兩個數值。
3.參考資料類型
(1)類別:定義物件的屬性和方法。
(2)介面:定義一組方法。
(3)陣列:儲存同類型的元素組合。
- 簡單資料只能存放一個值,複雜資料則可以包含屬性跟方法。
4.預設值
- 如果沒有設定初值,在使用資料類型宣告變數時,會依照該變數的資料類型,自動設定一個預設值。
變數宣告與命名
1.宣告
- 變數在使用前必須先宣告,而宣告的首要目的就是依據資料類型的種類去配置他們的記憶體空間。
2.命名規則
- 命名規則是使用「資料類型縮寫+有意義的單字」命名
類型 |
命名規則 |
範例 |
類別名稱 |
每個有意義的單字字首大寫 |
Flight、SevenSegment |
方法 |
第一單字字首小寫,其餘字首大寫,通常是動作+用途 |
getCodeBase |
變數名稱 |
第一單字字首小寫,其餘字首大寫,通常是類型+用途 |
iCount、sText |
常數名稱 |
第一字元均大寫,並用底線區隔 |
MAX_INBOUND_FIGHT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