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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ERP單據審核表格 , 多個審核人塞同一個欄位設計是正確的嗎?
像是審核人假如有多人的情況,都塞在同一個欄位 OTHUSR 並以 ; 來做區分導致單據沒有審核完畢,不能修改審核流程
;
不應該另外拉一個表格保存單據的審核人清單嗎?
請問這樣有甚麼好處或是特別邏輯嗎?
已邀請的邦友 {{ invite_list.length }}/5
我猜測只是在顯示OTHUSR欄位時將其合併顯示而已,好處就是節省畫面空間罷了,也無特別用途。
實際在資料庫中應該是個別獨立的,如此,誰已審誰未審才能分得清楚。此外,審核者應該會有順序,一級審完再由上一級審,由下往上,沒有獨立Table很難管控。
比如我們的做法,已審過的也是合併成一格,還沒審的則獨立一格,好讓人事去提醒該老爺。
您好補充這是資料庫表格原本長相他們沒有額外做合併處理
我自己寫部分,多人審核塞同個OTHUSR欄位,多人意見也都塞同個欄位,好奇ckp6250大的,流程怎麼設定給下一位審核者?因為看您的資料庫好像沒有特別存審核者的順序,謝謝。
mayyola
官階有大小,流程上,當然是小的審完再給大的審,一級一級照順序審批。
我的【已批示人員】,就有按官位排序,組長—>課長—>部長—>協理....,三審定讞。
設計上就是在部門資料庫上,設定好三階的審核者名單(如圖)
單據來的時候,我當然知道是哪個人或哪個部門建立的單據啊,就按照審核順序發通知給第一個,等第一個審完,再發通知給第二個,以此類推,所以,已審未審都能清楚知道。
IT邦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