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Huang
我也經歷過一個工作,將資訊部門視為營利單位,對每部門的服務都是有價碼的
也有一種作法是真的將資訊部門成立為一間公司,服務集團內所有的IT需求,當然也是有價碼的。
WilliamHuang
我們要熟悉勞基法,未經同意擅自調離原職,尤其是不同性質的工作,是可以拒絕的,甚至提告。
#記得錄音
我經歷的併購案,是身為消滅公司員工的角色,沒有被裁唷!
裁的大多是行政人員,例如不需要兩個總機,不需要兩個管理部...
資訊人員倒是還好,有一些人是自己選擇離開的
被裁也OK呀~會給足資遣費
李大瑋
幾個同學也經驗了這樣的事,我沒有,所以沒什麼有價值的建議 XD
只能老生常談一下
跟舊團隊去新公司,一般會加個薪,然後成為打天下的元老,不過新創公司有風險
留在被併的公司若沒被裁的話...相對穩定
你怎麼看呢?
我是小馬克 完賽還是可以繼續寫唷
#前兩屆有人連續寫45天
#就好像女人坐45天月子一樣為自己的體質打底
李大瑋 被併購不見得是壞事
我前一個公司是先被併,之後又再併了兩間,被裁的大多是工作重疊的行政人員。
您若有待下來的話,是上了更大的一艘船喔! ^^
#二等公民的感覺是有啦,但後面被併的是三等和四等,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反正就是一份工作
若有陽明海運的IT人在此出没,歡迎利用站內簡訊,跟ks1217聯絡 ^^
窮嘶發發發
今年也是我成長很高的一年 //也就很累的意思
偶明天還是要上班,年假竟然無法休完 //可恥
我們明年見囉!^^
WilliamHuang 年底就是一堆跟帳有關的事來回糾纏著 (淚)
海綿寶寶
來回答您的問題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