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常覺得寫的func包含細部邏輯都很容易理解,所以不寫註解,但不要太高估別人理解能力 你覺得很好懂,但code自己寫的當然好懂,我也覺得我寫得很超直白容易理解...
我只會在程式開始寫註解,大概寫這隻程式的功能、日期、編修原因、要求編修的人,影響的範圍。另外在函數的起頭寫註解,及特殊段落與語法會特別註記。 註解除了要讓自己快...
我認為如果程式碼簡單到一眼就看的出來寫的人想表達的,那註解就不是必要的。 註解可以幫助我們在閱讀一份程式碼時,更快的理解撰寫者的用意,如果他不是亂寫的話。 通常...
父類別定義的屬性,子類別可以直接用嗎? 可以 supper.a? 對 子類別重新定義int a=5,會有什么衝突? 假如overide ge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