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年我帶著 AI 做了八個案子。兩個失敗、三個做到了、三個還在跑——而它們出自同一群人、同一段時間。
案子做了四個月,最後客戶要求重做。我們照 Prototype 做了,AI 沒有違反任何一條寫下來的規則。
案子功能全對、測試通過、單元測試覆蓋率 85%,我們拿到兩三百頁的開發規範還把它做成機器檢查——客戶說不符合規範,因為他真正在用的那套,跟他給我們的文件不一樣。
這兩件事教會我兩句話:在建造之前,要先明白你要建造什麼;你很在意的東西,務必要講清楚。
從客戶對 AI 沒信心,到用一套嚴謹的程序把它做到可以交付,這一年多的修煉,就是把「AI 能不能用」變成「我憑什麼說它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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