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詮釋資料規範說明
貳、分類檢索規範說明
詳細文件 http://www7.www.gov.tw/egov/category/regulation.html
解決方案 http://www.openfind.com/oes/taiwan/html/egov_oes.htm
說明如下:
壹、詮釋資料規範說明
一、目的
詮釋資料(Meta-data)規範係指有關資料背景與關聯性、資料內涵及資料控制等於資訊查詢檢索交換時所需依循的事項。詮釋資料之應用有助於達成跨機關各類資訊之互通性,以及方便民眾瞭解、擷取政府資訊與使用各項申辦服務,其規範重點為配合電子化政府入口網(MyEGov,網址為http://www.gov.tw)所提供服務,明訂主題分類、施政分類及服務分類3種分類架構之詮釋呈現方式,而可依使用目的進行分類檢索查詢閱讀。
二、應用範圍
詮釋資料規範應用範圍包括政府各機關線上服務之網頁、資料庫、表單、線上學習等,並提供民眾可藉由分類檢索快速查詢及檢索所需之資訊。
三、詮釋資料規範訂定原則
(一) 以國際通用之都柏林核心集(Dublin Core)所使用的15個欄位做為詮釋資料之核心欄位為基礎,再依電子化政府入口網分類檢索服務需求,延伸訂定主題分類、施政分類及服務分類3種分類擴充發展架構。
(二) 上述15個欄位屬必備欄位且可重複,無先後順序,相同欄位若重複多次,可視其重要性由資訊提供者決定順序。
(三) 依據國際通用「通用辭典制訂原則」(Pan-Government Thesaurus/Category List)制訂及維護分類所用詞彙。
(四) 資料項(欄位)名稱的大小寫須遵循HTML Meta Tag字首大寫,XML Schema字首小寫。
(五) 詮釋資料規範包含網頁HTML Meta Tag及XML Schema二大類;網頁HTML Meta Tag主要運用於機關網站的網頁呈現方式,XML 詮釋資料主要運用於非網頁呈現的資料庫、資訊聯播訂閱RSS或訂有交換介面的應用系統。
四、詮釋資料基準範例
詮釋資料基準範例包含詮釋資料應用於HTML Meta Tag, XML
Schema及RSS的應用說明,以於網址http://www.gov.tw/category/所下載者為準,說明如次:
( HTML Meta Tag)
<link rel="govtwsimpledc.xsd" href="http://www.gov.tw/schema/dc/" title="Dublin Core" />
<meta name=“DC.Title" content="標題" />
<meta name=“DC.Creator” content=“作者姓名" />
<meta name=“DC.Subject” content=“主旨" />
<meta name=“DC.Description” content=“內容描述" />
<meta name=“DC.Contributor” content=“貢獻者" />
<meta name=“DC.Type” content=“資料類型" />
<meta name=“DC.Format” content=“資料格式" />
<meta name=“DC.Source” content=“來源" />
<meta name=“DC.Language” content=“語文" />
<meta name=“DC.Coverage” content=“涵蓋範圍" />
<meta name=“DC.Publisher” content=“機關全稱" />
<meta name=“DC.Date” content=“製作日期" />
<meta name=“DC.Identifier” content=“OID “/>
<meta name=“DC.Relation” content=“關聯" />
<meta name=“DC.Rights” content=“著作權說明" />
<meta name=“Category.Theme” content=“主題分類代碼”/>
<meta name=“Category.Cake” content=“施政分類代碼”/>
<meta name=“Category.Service” content=“服務分類代碼”/>
<meta name=“Keywords” content=“分類1, 分類2, 分類3, …" />
……
貳、分類檢索規範說明
一、共通原則
分類檢索規範主要訂定各機關須配合電子化政府入口網提供分類檢索服務,明定主題分類、施政分類及服務分類等3種分類架構辭彙及其代碼。
(一) 分類層級
各分類架構的分類層級原則為於同層級之分類名稱應考量各層級主題名詞之一致性;同層級分類間應具互斥性及周延性,上下層級分類間知識節點之重要性及細分程度均應基準一致。其中各分類架構之編碼為3碼,且皆為單一文數字碼,文數字碼從1~9、A~Y,0表示無使用null,Z則考量周延性為保留碼。
(二) 修訂原則
各分類架構的修訂原則,若經確認並分行各機關後,僅得新增、修改、停用,不得刪除。主題及服務分類之修訂維護,由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負責規劃提案修訂,循行政程序呈報奉核後分行各機關辦理。施政分類架構之修訂係以業務功能為導向,而非以組織單位為導向,依據「施政知識分類架構修訂原則」辦理,第1至第3層之修訂,由行政院秘書處召集相關工作圈會議予以審議。各部會若有需要,可在第3層以下自行延伸訂定各層細部分類,惟其以下分類如有修訂,由部會依主管項目依既定程序辦理。(詳細規定、作業流程亦請參閱網址http://www.gov.tw/category/)。
二、主題分類架構應用說明
(一)目的
「主題分類」(Theme)係以政府完整施政之分類為基礎,參酌使用者廣泛檢索習慣及政府資訊特性,從使用需求角度,提供簡潔易懂之分類架構,協助民眾及公務同仁獲取所需之政府相關資訊,進而達到瞭解政府各項施政之目的。
(二)應用範圍
「主題分類」主要係應用於電子化政府入口網提供民眾快速檢索服務;未來逐步推動各機關於網頁、資料庫、表單、線上學習、多媒體等資訊系統納入引用本分類進行檢索,並可依其僅有二層次、單一按鍵檢選等簡潔特性,用於規劃行動通訊之服務應用。
(三)分類層級
「主題分類」計有2層。第1層分為9類項目,類別及編碼為「內政及國土」(100)、「外交及國防」(200)、「法務」(300)、「教育文化」(400)、「財政經濟」(500)、「交通建設」(600)、「農業環保」(700)、「衞生福利勞動」(800)及「綜合行政」(900);再以第1層分類為基礎,考量類目之周延性及衡平性,延伸發展出所屬之第2層85小類類目(有關主題分類訂定原則及本分類詳細辭彙及代碼,以於網址http://www.gov.tw/category/所下載者為準)。
三、施政分類架構應用說明
(一)目的
「施政分類」(CAKE, Categorized Administrative Knowledge Entity )架構意涵係指各機關依據行政施政業務與功能,以階層式架構建立完整行政施政知識種類,其所建立分類表內所涵蓋之詞彙,代表該類知識概念之字詞、同義異形詞、同形異義詞及詞彙間之語意結構,主要提供公務同仁做為資訊分析與分類檢索所需之統一詞彙。
(二)應用範圍
「施政分類」架構已應用於行政院立法委員質詢答覆系統、新聞知識庫系統、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政府計畫管理資訊系統等具帶動效果之應用系統。凡有關行政院施政決策相關資訊系統,皆可依循本分類架構蒐集各類資訊,俾使相關施政資訊均為同一分類呈現方式,以利政府施政資訊於同一分類架構整合運用。未來可推動各機關引用本分類架構納入其知識管理系統,支援行政院決策並有助於機關內知識管理之推動。
(三)分類層級
「施政分類」架構係以行政院施政方針之業務分類為基礎,經行政院及所屬機關研商完成「行政院施政知識分類架構暨索引典」之研訂。本分類架構分就機關施政、共通事項及輔助事務等三大面向進行分類工作共有3層,第1層分類原訂有28類,現已參照資訊隸屬特性及組織職掌修訂為19類,包括「內政及國土安全」(100)、「外交僑務及兩岸」(200)、「國防及退伍軍人」(300)、「財政金融」(400)、「教育體育」(500)、「法務」(600)、「經濟貿易」(700)、「交通及建設」(800)、「勞動人力資源」(900)、「農業」(A00)、「衛生及社會安全」(B00)、「環境資源」(C00)、「文化及觀光」(D00)、「國家發展及科技」(E00)、「海洋事務」(F00)、「原住民族事務」(G00)、「客家事務」(H00)、「其他政務」(I00)等,其中各層分類架構之編碼為3碼;各項分類均有共通事項之子分類(含規劃評估與國際合作及交流等),以利各機關掌握政策、計畫、管制考核等規劃評估事項及國際交流業務事項。另有「輔助事務」(J00)分類,包括人事、主計、法務、資訊、秘書總務、政風、公共事務等7項子分類。施政知識架構採層級式編碼原則(第1層:100~900、A00~Z00;第2層:110~9Z0、A10~ZZ0;第3層:111~9ZZ、A11~ZZZ;有關施政分類訂定原則及本分類詳細辭彙及代碼,以於網址http://www.gov.tw/category/所下載者為準)。
四、服務分類架構應用說明
(一)目的
「服務分類」(Service)係從民眾使用角度出發,以其較易瞭解及熟悉的方式呈現分類內容,提供民眾生活化的分類檢索服務。
(二)應用範圍
「服務分類」主要係應用於電子化政府入口網,依據民眾所熟悉之方式提供檢索服務;未來逐步推動各機關於網頁、資料庫、表單、線上學習、多媒體等資訊系統納入引用本分類進行檢索。
(三)分類層級
「服務分類」係整合「主要人生歷程」(如出生、求學、工作、成家、退休、往生等)及「生活內容」(如食、衣、住、行、育、樂等)建立主分類架構,並以事件流程(process)或檢核表(checklist)的概念呈現分類項目內容。「服務分類」計3層,第1層18個分類項目,類別及編碼為「生育保健」(100)、「出生及收養」(200)、「求學及進修」(300)、「服兵役」(400)、「求職及就業」(500)、「開創事業」(600)、「婚姻」(700)、「投資理財」(800)、「休閒旅遊」(900)、「交通及通訊」(A00)、「就醫」(B00)、「購屋及遷徙」(C00)、「選舉及投票」(D00)、「生活安全及品質」(E00)、「退休」(F00)、「老年安養」(G00)、「生命禮儀」(H00)、「公共資訊」(I00),其中各分類架構之編碼為3碼。再以第1層分類為基礎,歸納分析各該分類的重要事件及必要資訊,發展出第2層99個分類項目及第3層377個分類項目(有關服務分類訂定原則及本分類詳細辭彙代碼,以於網址http://www.gov.tw/category/所下載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