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半路自學JavaScript的人,雖然說也沒有寫得很好,不過應該有些經驗可以參考。
其實一開始就是自己做網站,主要在學PHP,也順理成章用上一些JavaScript的外掛,一開始也沒有深究,只是買了一、二本類似那種教你如何用某類功能的JavaScript到網站上的書。
後來也慢慢接一些案子,大概應用JavaScript的範圍,也沒差太多,大概就是跑馬燈啦,顯示日期啦,跳一些prompt來讓人填入東西之類的。
一直到了web 2.0興起,有Ajax這個名詞出現,我才整個大洗腦,原來JavaScript這麼厲害。
不過那時大概也是看看而已。
接著就是jQuery出現。jQuery應該是那個改變我使用JavaScript的最大契機。
有了jQuery之後,才會覺得JavaScirpt怎麼那麼好用,除了各個瀏覽器的相容性問題幫忙解決了(不然之前我都想反正瀏覽器相容有問題我都不用,這樣最安全,結果就變成沒什麼東西可以用),而且很多功能的實踐變得簡單了。就在這個時候,才興起更進一步去學習jQuery和JavaScript的熱忱。
那時候大概也就是狂買書來看,只是那時候JavaScript能看的書也沒現在那麼多,大部份還是做中學。
而我個人比較特別的經驗,是因為接案的需要,其實常常在寫Flash(而且那時在我心中,這才是真正的跨瀏覽器解決方案),而ActionScipt 3.0,其實也是另一種版本的JavaScript,一樣是遵循 ECMA-262 ,但是AS3不同之處,在於他提供了物件、介面這些比JavaScript更物件導向的機制,也因此反而是透過AS3,學會這些物件導向的觀念。
當然原生的JavaScript沒有這些元素,不過等到現在有許多框架都用各種方式去實現一些物件導向或是MVC的觀念的時候,之前在AS3學到的東西,通通可以拿回來用。
因此總結我自己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