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基本上要組成的功能元件都已經介紹為了,
可是我們要來介紹裡面的一個核心的設計模式,
他稱為MVC架構,
以下為引用WIKI的資料:
MVC****模式(Model-View-Controller)是軟體工程中的一種軟體架構模式,把軟體系統分為三個基本部分:模型(Model)、檢視(View)和控制器(Controller)。
MVC模式最早由Trygve Reenskaug在1978年提出[1] ,是全錄帕羅奧多研究中心(Xerox PARC)在20世紀80年代為程式語言Smalltalk發明的一種軟體設計模式。MVC****模式的目的是實現一種動態的程式設計,使後續對程式的修改和擴充功能簡化,並且使程式某一部分的重複利用成為可能。除此之外,此模式透過對複雜度的簡化,使程式結構更加直覺。軟體系統透過對自身基本部分分離的同時也賦予了各個基本部分應有的功能。專業人員可以透過自身的專長分組:
· (控制器Controller)- 負責轉發請求,對請求進行處理。
· (檢視View) - 介面設計人員進行圖形介面設計。
· (模型Model) - 程式設計師編寫程式應有的功能(實現演算法等等)、資料庫專家進行資料管理和資料庫設計(可以實現具體的功能)。
所以MVC架構怎麼樣的東西呢?
以下我們會分成三篇來分別介紹:
第一個是Controller
控制器是甚麼樣的東西呢?
他負責的是接收使用的輸出及輸入,
再輸入的同時會依據撰寫的流程去決定乎要哪個MODEL取出特定的資料,
或是給予MODEL資料去運算出我們要的資料,
以下舉一個例子來做解釋:
如果我們今天有一個人、數台機器、一個顯示螢幕,
今天我們丟一個蘋果給這個人,
這個人呢可能會先去削皮做一些動作,
決定要把這個蘋果丟到哪個機器裏面去處理,
當拿到了處理的蘋果後面呢,
再看看是要放到哪個盤子上,
是要怎麼樣去擺放。
所以控器的主要功能就是去決定要怎麼去控制流程,
把使用者的輸入資料處理後,
在顯示在畫面上,
而其他的商業邏輯或是畫面怎麼樣顯示一律不干他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