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星期為了法律事項而頭痛不已,我個人覺得,大家不在乎法令,出事的時候,拿了些不該用的法令出來,結果找麻煩給公司,最後還要有人出面協調,我真的覺得,很多部門根本都在自己解釋自己的一套,出了事情還一直隱瞞,最後事情一發生,連反應的時間都沒有,真的很糟糕!
以下就探討第四部分資訊安權組織的相關議題,這是與資訊安全組織、人事及資訊單位有關的部分,終於多了人事單位的參數進來了,所以我們繼續根據行政院所提供的「資通安全稽核外部稽核(自我評審)表」之內容,探討4.1的分析。
四、資訊安全組織(資訊安全組織、人事及資訊單位)
4.1是否指派適當權責之高階主管負責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之協調、推動及督導等事項?
說明:此項說明兩個重點:1.適當權責的主管,還要高階的。2.協調、推動及督導。
呼應我開頭所寫的,適當的權責高階主管很重要,組織裡面有水平的橫向溝通,也有垂直的的上下溝通,然而,資安就更特別了,用個說法更貼切,是拓墣式的溝通,一個server對應很多client,又可以連接到一個server在對應到很多client,然後兩個server又可以連接在一起,細想,在這樣的交錯的環境裡面,資安人員都有辦法面對了,組織單純的垂直跟水平溝通,那應該不算太複雜才對。
似乎是這樣吧? 疑惑....
本人說似乎的原因是在於,資訊安權雖然複雜,但一樣敗給人性,技術上的漏洞可以用技術把他解決掉,但是人性一加入,單個因子會變得更加複雜,因為人隨時在變,你無法有效控制。
因此,本人很少提到技術層面的東西,因為,一個簡單的技術,都會被人搞得亂七八糟的,光是收拾殘局就讓人跳腳,說實話「協調、推動及督導」,有時候不見得拿著制度跟技術就能解決,我只呼應上面我說的一件事,很多單位都會掩蓋問題,不肯說,總以為自己可以解決所有問題,最後變成一個超級大問題,全公司的人全部一起下水,這就是管理上令人頭痛的一個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