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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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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ftware Development

0 -> Android -> Kotlin 開發筆記系列 第 16

[Day16] Android Code Architecture II

今天講架構,有講錯的地方還請指正,直接開始:

MVP架構:

V 是指View、任何跟使用者互動的介面,
因此Activity或是Fragment等等跟View的區塊,
在此架構下都會被歸類為View而View在提供一個Interface,
給Presenter去操作View的變化。

M 是指Model或Module,依專案的執行情況,
可以是只要負責承接資料的Model,又或是一個固定流程的Module。

P 則是指Presenter,由此切開View跟Model的關連,
他們的連繫都交給Presenter去負責,例如:


btn_next的按鈕按下去後,View去呼叫presenter的ButtonNextClick事件,
因此View並不會知道presenter裡面有做什麼事情。


以MyPresenter來說,onButtonNextClick這個事件,
去呼叫了myView Interface 去執行一個nextPage的事件,
但presenter本身也就因此不干涉View層的畫面變化。

這個架構的好處是:

每個角色有清楚的定位,不會因為整個程式的架構混雜在一起,
因而不好寫測試或是改功能,你可以很清楚的知道整個程式執行到哪。

缺點則是:

隨著專案的進展,畫面複雜度的提高,View提供的Interface 要越來越多,
例如一個畫面可能有兩三個Fragment或是交雜的情況,
那麼這時候對應這些View的Presenter,
是要同時去改變這幾個View的Interface or
delegate 給對應Activity的View Interface
然後再由這個Activity的 Interface去傳遞給不同的Fragment的View Component
去執行對應的舉動?

例如:

這個Activity有左右兩個Fragment(篇幅關係省略Fragment init跟顯示),
這兩個Fragment都可以被presenter操作,但…


MyPresenter想操作左右Fragment的時候,
應該是宣告一個LeftFView給Fragment implements呢?
還是統一deleget給MyView,再由Activity
去傳遞給指定的View做畫面變化呢?


implement MyPresenter的LeftFragment


又或是像RightFragment依樣,
宣告一個public 功能給Activity 去控制?

當然只要團隊統一做法即可,但如果專案的複雜度的增加,
以及越來越多的Interface,就會帶給開發者不少的負擔,
不過MVP的架構是相對清晰的,可以很清楚的知道每段程式的執行跟變化。

以上是MVP的架構。


MVVM(AAC)架構:

V 一樣是View,指的是與使用者的互動畫面等等的。

M 是指Model,在這個架構下的Model很明確的被封裝成資料。

VM 則是指ViewModel,ViewModel負責的事情是將View跟Model連繫起來,
用Observer的方式去定義每個View,然後將其需要觀察的資料Subscribe起來。

因此當資料改動的時候,View會依據其Subscribe的資料去做對應的改動,
這個架構相對MVP來說,每一個部分都會有反轉依賴(DI)的概念才能實作,
誠如筆者上篇說的,如果不是因為Google的推動,筆者其實不會推薦使用這個架構,
這個架構如果沒有AAC的底層輔助Library去做掉這些Observe跟Subscribe,
只是徒增程式開發的繁瑣程度跟難度而已。
不過昨是今非,現在要筆者來推薦,
筆者會主張MVVM架構已經是相當成熟及方便開發的架構了。

因此可以的話,請務必逐步改成此架構。


綜上所述,
希望可以藉由這兩天的文章,分享目前流行的Android開發架構,
感謝各位今天的觀看。

本文同步刊登在Medium上,連結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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