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由於看到這系列鐵人訂閱人數漸漸變多,標記一下這些內容是在「非常萌新時期」所寫,更多技術內容請參考我的 Github,歡迎跟我一起討論 ^ ^
好,從今天開始伸出食指來觸碰JS吧~
欸欸 你看JS好妙喔~ 這樣寫可以,那樣寫也可以。這邊順序改一下結果又變了。
恩,你那樣寫會被揍!!
首先,在學習過程中,會不斷聽到有謎之聲在告訴你,JS是個鬆散的語言,如此省去些麻煩,但你沒養成良好習慣,可能就會有更大的麻煩。
教材中,常會介紹各種可能性,最後會提到建議的 寫作習慣,這部分我認為在自學時,需要多留意。
前面提到JS是鬆散的,其中變數是沒有定義型別,可以隨著他的值而改變,而這裡的型別是其「值」的型別,主要劃分為基本型別(primitives)&物件型別(object)
true
/false
null
undefined
123
'第一個字串'
、 "第二個字串"
而巧妙的是,JS中每個東西最後的prototype都會是object(可參考這篇文章的方法),而在JS中,可以使用prototype中的屬性,所以當變數在定義為 Number、String 等,就會有他內建object的 property、method(object中的function)可以使用。
這邊簡單描述下 property、method 的長相。
在 object 中的內容物主要是以 name:value
形式表達
Property:Property Value
,即你問他某屬性是什麼,他就回傳他該屬性的值給你。'JavaScript'.length
,他就告訴你該字串長度為 10
Function
形式,即你告訴他想做某動作,他就把該動作的內容做一遍。'JavaScript'.toUpperCase()
,他就將該字串對照該動作的操作規則做一遍,再傳回 JAVASCRIPT 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