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流程
第五步:
完成以上步驟後就會有以下8份文件公司名稱預查核定書、公司章程、董事願任核定書、股東同意書或、房屋使用同意書、房屋稅單、資本額查核報告書、設立登記申請書,即可到台北市商業處送件申請統編和稅籍。
工作時間:統編當下辦理完即可取得;稅籍須待約5天後收到國稅局寄來請負責人報到的公文,報到後即可取得
費用:登記費計算方式為資本額每 4,000 元收費 1 元,未達 1,000 元者以 1,000 元計算。
注意事項:以上8份文件皆須各準備兩份,一份作為申請統編用、一份作為申請稅籍用。
第六步:
收到國稅局寄來的公文後,即可前往國稅局報到領取購票證。
需要準備:公司發票章、個人小章、身分證
工作時間:約1小時
費用:無
注意事項:無
第七步:到銀行把籌備戶轉為正式戶頭。
需要準備:台北市政府核准公文影本、國稅局報到公文、商務中心租約、籌備戶戶頭存摺
工作時間:約30分鐘
費用:無
注意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