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系統上線,目前摸索系統一些做法,但都還是卡死在一些點,特來請教系統面操作手法。
處理需求:
1.業務對系統現有&未有之客戶出樣,系統現有&未有之客戶要樣
2.樣品運費處理
3.業務出樣後還回
摸索狀況:
1.料件請領單處理(庫存管理是正航5號)
不牽扯運費,系統現有&未有都可以出,反正打點備註說明一下即可。
卡點,如果牽扯運費,請領單無法打上運費(若把運費建立產品編號可以,先沒考慮),無法作費用處理。
2.銷單處理
卡點1,系統未有客戶難處理。如果為了這個不確定是否交易的客戶建置客編,執行人員牽扯較多。
卡點2,之前我家正航1號是建立一個虛擬的客編專門處理樣品,資料分析上比較繁瑣,先沒考慮。
3借還單
挺不錯的,可以直接以業務腳色借出,很符合我家主管要看業務花費成本的做法,也可把運費之類的費用別打入。
且借出有時會在還回,若要符合運作紀錄,則走銷單處理業務拿樣則有做銷貨退回的機會,走請領單那則要重新做入庫。
借還單以業務身分不能轉銷貨單,若以還入轉單(實際不會還了),借1還0則借單始終未能結案(無手動結案,不然我應該會走借還單),造成掛在系統上面後面還要再做。
若有什麼建議,請多多分享,謝謝。
我以會計和稅法的角度來看,不用想太複雜,合理(會計學原理)又合法(稅法)要兼顧。
這就是一筆銷貨(實際不會還了),應打銷貨單,數量照打,金額為0,摘要敍明是【樣品】,發票照開。
客戶的部份,我會建議照常建檔,留下正式記錄很重要(因為要開發票,要有統編),反正客戶代碼又用不完。
ERP系統不管如何千變萬化,最終都要進入到會計範疇,之後還要送到國稅局查核,建議樓主遇到難解問題題,和貴公司會計或顧問(是稅務顧問,不是erp顧問)請教討論一下。
當然,稅法上對於樣品也有有免開發票之寬鬆解釋(如底下連結),樓主若不想開,也不勉強,但若是我的公司,我就開,免去解釋之麻煩,反正都是電腦作業,又沒多出力,但將來可以少出嘴。
目前可以理解將開發客戶建檔,走銷單處理方式,樣品0元發票照開。確實在紀錄上會更完整。
不過不太理解(因為要開發票,要有統編)這邊的統編是指公司自身,還是對方(廠商或客戶的),如果是指客戶有些客戶本身是無法給出統編的,也是一樣處理嗎?
當然是對方的統編囉。
如果沒有統編,您要謹慎處理,公司名稱,地址要寫得清清楚楚,您想想看,若您是稅務員,看到一筆樣品送給別人,又不知道是誰,您會信任這筆交易嗎?
您要想,如果可以隨便開出樣品給給人,不收錢,又查不到資料,稅務員肯善罷干休嗎?如果可以如此取巧,那大家都開樣品送人就好了,稅不就逃光了?
大部份程式設計師或業務登打人員都會忽略稅務這一塊,偏偏國稅局又不是吃素的,謹慎為妙。
您仔細看一下我提供的連結,其中一段:『其中屬以本身產品或商品作為樣品贈送部分,該公司雖提示內部產品出庫紀錄表及於帳簿中載明樣品費金額,惟未能提供受贈廠商出具書有樣品品名、數量之證明文件,經該局予以剔除補稅約55萬元。』
看到了嗎?光是自己內部的XX單還不夠,還得有【受贈廠商出具書有樣品品名、數量之證明文件】,而發票就是最簡單最有公信力的證明文件(因上上面有公司名稱、統編,可以讓國稅局去查),所以,我才會說,若是我就開發票;而該公司只因搞不太清楚相關規定,就補稅55萬了。
感謝建議,這部分會再跟財務討論是否願意下去做。
我看了一下,您最近連問了二個相關問題,我在這兒給您一個思考方向。
ERP做出來的成果,有二層意義,一個是對內,公司、老闆、各部門、員工等參考經營用;另一個是對外,股東、投資人、銀行、國稅局,債權人等評估公司的經營績效,是課稅或放款的依據。
您在遇到困難時,要同時想到這二層,【這樣做,雙方是否都滿意?】咨詢對象不要漏了會計單位。
很多時候,業務或生產單位,和會計單位是針鋒相對的,因為會計單位有國稅局的壓力,否則,像上述案例,一補稅就55萬了,這要做多少生意才補得回來?
用 "借還單" 很好!
如沒借出轉銷貨, 那可以先(KEY)歸還再(KEY)銷貨
如不還, 也可以在(KEY)歸還單上備註一下!
不過
如果要收費
最好還是要建客戶, 以便開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