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訂單指定結案(備註違約,其他收入之單號)
2.將所沒收之違約金依法列入「其他收入-違約金」科目併同申報
請參閱 : 違約金 - 專精會計師事務所
其實這個問題就得看你們的流程標準來決定了。
因為光本身掛勾進去訂單這件事。本身也是很奇怪的。
畢竟該訂單是算「取消」了。
但又有金額進來
一般來說,這大多數我所知道的會有幾種做法
1.訂單不取消,但出貨為0。金額有。備註寫好原因。
2.訂單取消,另外用財務方式計入金額。並備註取消的訂單號。(也就是你顧問說的方式)
3.退貨處理法。這我就不說明,比較不適合你。
其它再讓更懂erp的人補充吧。
流程:
訂單->取消訂單->是否控管結案原因
違約金收入->會計上作業
違約金收入與訂單勾稽->訂單是否顯示
相關報表是否顯示
相關統計是否顯示
訂單上填寫結案原因
其他收入-違約金->由傳票發動,勾稽來源單號(訂單)
訂單增加違約金相關功能(若更細可能是新的架構,粗一點就同table的幾個欄位)->自動分錄過帳程式修改->產生其他違約金收入之傳票->訂單報表相應調整
大概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