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先進,
小弟任職公司代理某系統,用 IE8 與 Flash 開發,已經賣斷給客戶
我們有提議提供一台舊筆電安裝該系統,客戶(學校)技術端拒絕接受,原廠又不願修改系統(沒有利基)
收這個攤子很頭大啊
懇請指點,感謝!
arpa
應該要看簽約文件,裡面應該有說明系統運行平台跟限制,如果都有確實描述買方還是得買..
白紙黑字才會有人認帳,如果沒有....就有點糟糕了..
舊系統大多數還是有所謂的系統應用週期。
基本來說是不用太過擔心合約上的問題。
重點在於要求的合理性。及可用性的部份你要幫忙服務。
目前看來你們是打算提供舊筆電來處理。
基本來說我也會拒絕這樣的做法。
可以的話,可以利用一下虛擬機應用服務來達到這件事。
之前我也曾經處理過DOS的DBASE系統。因為換新電腦無法相容應用的問題。
我也是利用了一下DOSBOX這一類給客戶能繼續使用舊系統
一台server + Hyper-V ?
hv 還是 VM 都隨便。
除了上面兩種方式,其實還有許多模擬應用可以處理的。
像我剛說的DOSBOX,就可以應付DOS年代的東西。
重點就是能在新機器上跑。
而不是另外拿一台舊機器去承擔隨時故障的風險。
(雖然新機也有隨時故障的可能性就是了)
如果可以,也可以將其做成ISO包。未來如果還有機會出貨的話。
也可以用同樣的方式處理。
總之,會建議往這方向去處理。
畢竟,過時的軟體。本來就不該去解決時代變動的系統問題。
但如果合約中有說明到需要處理。那就真的愛莫能助就是了。
合約未提到這些事的情況。基本上還是站的住腳才對。
當然,我並不了解你代理合約的問題。是否有站不住腳的地方。
謝謝您
原本打算在會議上提出這個在技術面最合理的方案
後來從業務面解決了
再次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