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提出要求
不得使用繼承
專案是Java,已簽約,系統分析中尚未開始開發
從PM的角度,該怎麼處理這項要求?
首先,得先了解他們對於何謂「繼承」的定義。
如果真的是指程式不能繼承。
其金額的計算就會不一樣。
因為曾經有遇過要求,不得使用任何套件開發。
那個原本30萬的案子,我直接調高到180萬。
看客戶是否能接受。
其理由也很正當。因為是依時間來推定工時。
在無法利用套件來縮短工時的情況下。經過推算需要額外開發的程式碼。
約需增加5倍。再加上額外的檢查及測試。
所以,客戶要什麼要求,基本是隨他。但相對的他得承擔對應的金錢風險。
畢竟我們推算的金額是在有能使用繼承或是套件的情況下計算的。
在要不能繼承或是使用套件。計算的工錢當然會不一樣。
以下是我的個人建議:
1.落實合約精神:您有寫到已簽約,當然第1步就是找合約出來看,裡面有沒有規範這個部份,有就依合約執行,後續是開發團隊的事了,沒有規範就繼續走第2步。
2.找出落差:問題就是理想和實際的落差,客戶的需求提出囉,問問開發團隊,他們照客戶的需求會多花多少時間及資源?
3.協調溝通:把開發團隊估算出來會多花的成本反映給負責業務及合約審核的相關主管),大部份最後結果會是讓業務去與客戶溝通,當然在整個溝通過程中您都要積極主動的去推動及參與,過程中您可能會很痛苦,但是這就是PM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