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采購單是 13%稅,月底轉應付賬款跟成本,但是在開發時要改成5%,導致成本跟衝應付的款不一樣,請問如何處理?
現在是讓對方還是以13%為準,不準修改強壓對方,但屬於人為卡控
1.這個問題與"成本"無關,因為成本是以"未稅金額"計算的。
2.其實會發生這種狀況是"有點XXX" ,因為13% 代表是在中國大陸交貨開稅票。5%代表是在台灣交貨,開統一發票。採購連貨交那裡都搞不清,那就麻煩大了.廠商也不可能在交貨時才決定貨交那裡。
3.13%與5% 是稅額差異,只要做折讓即可。(與單價無關)
當你再轉AP時系統會卡控稅別!(aapt110 補登發票也會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