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認知是三十大/五十大才能有高額獎金,不然一般上市公司的待遇是不及百人以下的中小企業的。中小企業為了吸引技術人才需要付出更多的薪資和獎金。我個人見解是35歲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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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是今非。10年後或許又會有人提出更新的理論,來否決目前當道的流行用法。當資訊人累,老有新技術新理論提出永遠學不完。不過這文寫的不錯,能接受多少決定了自己被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