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事與依法不行事
只要不歸我管的事就好
2010年底台北縣就要升格為新北市,於是台北縣內一百多條鄉道與十幾條縣道依據公路法即將依法行事解編為市區道路,用來**「打造直轄市級的道路品質」**。(直轄市裡面是不存在鄉道與縣道的)
依據公路法第26條的條文:
國道、省道之養護,除由中央公路主管機關辦理外,得由路線經過之直轄市、縣 (市) 公路主管機關辦理。
縣道、鄉道之養護,由縣 (市) 公路主管機關辦理;其屬縣道者,得委託中央公路主管機關辦理。
鄉道的養護管理問題還好處理,因為本來就是台北縣工務局在負責維護保養的,只要原來編的預算沒有被挪作他用繼續維持就好。但是那多出來原本是交通部公路總局代管的十幾條縣道就沒有單位想管。
省道的養護管理就已經讓公路總局忙的焦頭爛額,還要依法行事的分一部分人力物力幫忙代管縣道,這多出來的業務在縣道劃歸直轄市的市區道路,公路總局自然可以依法行事的台北縣境內的縣道丟給新北市管理。而原本就人力和預算都是捉襟見肘的臺北縣工務局,在台北縣升格後莫名奇妙多出將近三百公里的路面要維護管理,這多出來的經費與人力大概短時間內也不會補齊。
維護與保養本來就是很花時間和經費的工程,人手與預算都不夠就只能做多少算多少。看起來我們的國土規劃政策,成長的空間還很多。
即將升格的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應該也會有類似的狀況,只是不知道這幾位參選人是否已經有國土規劃政策的腹案。如果沒有,下一波的交通黑暗期將是全面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