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想見:十家關係企業的集團財務合併報表的編制只要一天或半天就能搞定,就算一天付兩倍的加班費,也花不了多少錢.可是,如果採用雙幣別簿記兩套會計總帳,再處理兩套各種明細帳,在每個關係企業增聘一倍的人力編制兩種幣別的總帳會計,搞到所有交易單據上都要顯示多幣別和多匯率,每年多浪費200萬至500萬元人民幣(新臺幣1000萬以上)的薪資和費用,這種作法合理嗎?多幣別記帳就不需要編制集團財務合併報表嗎?
企業的經營以營利為目的,為了達到營利的目的,增加收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避免風險......等等,就是創造利潤的必要手段.財務報表是要準確表達企業經營成果的一種工具,而且,財務報表是一種必須具備完整的管理制度,嚴謹的作業程式,所編制出來的一套準確的,可信任的報表資料.為了配合IFRS國計會計準則的規範,將原來不嚴謹的程式調整為更嚴謹,將原來不夠規範的作業程式修正為更規範,將原來有漏洞的地方改善到沒有漏洞,這才是國際會計師協會推動IFRS國計會計準則的主要目的.如果因為IFRS國計會計準則的出臺,導致一個小集團企業每年就要增加200到500萬元人民幣的支出,卻產出更混亂不清的財務報表,則IFRS國計會計準則的出臺根本不具備任何意義.
事實上,雖然有極少部份條款顯得不是很可行,總體來說,IFRS國計會計準則的目的和規範都是較為合理而可行的.而且,確實遵照IFRS國計會計準則的規範編制財務報表,本身並沒有任何困難,也不會增加任何額外的成本負擔,可是,被部份ERP軟體廠商和會計師的聯合炒作,拼命鼓吹雙幣平行記帳法,多幣平行記帳法,搞到許多集團企業的財務長一頭霧水,兩眼昏花,一時之間不知所措,搞不清楚到底該怎麼做才是正確的選擇?
我們請各位先把附件的內容下載下來看看:功能性货币之选择基准.rar
首先,從附件文檔的內容可以瞭解,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明確表示:IFRS國際會計準則之IAS21第9條規範是企業功能性貨幣決定的主要指標,企業個體所在經濟環境的通行貨幣,影響商品銷售價格的貨幣,就是企業個體的功能性貨幣.
再從BC12的解釋內容裏頭可以瞭解:為甚麼IFRS國際會計準則允許企業個體採用不同的貨幣表達財務報表,而不強制規定必須採用功能性貨幣表達財務報表?主要就是要避免一個企業使用兩種幣別編制兩套財務報表.從上述IFRS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這個考慮避免讓企業個體採用雙幣記帳的角度來判斷,IFRS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可能會訂定另一條規範要求企業個體採用雙幣或多幣別平行記帳嗎?為了避免企業個體採用兩種幣別簿記會計總帳,理事會都可以調整部份原則了,豈有可能還會要求企業個體採用雙幣或多幣別平行記帳?
再從IFRS國際會計準則之IAS21第10和11條規範來看,IFRS理事會強調:如果集團企業在符合某種補充條件的證據下,得以使用集團母公司的功能貨幣當做其功能性貨幣,可是並沒有條款支持企業個體採用多幣別平行記帳.
我們再來探討:到底決定商品價格的主要因素是甚麼?1.原材料成本,2.直接人工,3.製造費用,4.銷管費用,5.利潤.假如一項產品的售價是1000元,其中原材料占25%,直接人工占25%,製造費用占25%,管銷費用占15%,毛利占10%,不論你用人民幣交易或歐元交易,或美金交易,或新臺幣交易,這個決定商品價格的因素肯定不是交易貨幣,而是因為所在經營環境的總體營運成本,這也是為甚麼中國大陸能成為世界製造中心的關鍵原因.就算原材料100%來自國外進口,其對商品的影響也僅僅只是25%,對於在中國大陸的企業個體來說,直接人工+製造費用+銷管費用 = 65%,至於毛利10%的部份,不論採用人民幣交易或歐元交易,或美金交易,或新臺幣交易,這個毛利率的影響是不會超過3%的.
IFRS國際會計準則為何提供一個例外的選項:如果在海外的機構是直接銷售母公司的商品,是母公司行銷體系的延伸,得使用和母公司一致的功能性貨幣.例如:商品是在美國製造,拿到美國以外地區銷售,決定商品價格的因素就是美金,海外機構還必須可以把銷售的所得資金隨時匯回美國母公司控管使用,必須在許多前題的條件下,才能選擇母公司的功能性貨幣.這個和在海外設立製造工廠的概念是不相符合的.IFRS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讓集團企業自行選擇:到底是要將海外的營運機構當作母公司的延伸機構或是當作獨立個體看待,如果當作母公司的延伸機構的話,就可以使用母公司的功能性貨幣,但是沒有說明可以雙幣平行記帳.如果把海外機構當作獨立個體看待,就必須選擇所在當地經營環境的通行貨幣記帳.
國際會計師協會的理事會應該更明確的規範:如果集團母公司的海外營運機構所在地區政府強制規範其功能性貨幣就是本國貨幣,海外營運機構是否還可以選擇其第二種功能性貨幣平行記帳?既然理事會會因為某個國家的某個地區的政府要求依當地貨幣提供財務報表,而同意企業個體採用不同貨幣表達財務報表,但是避免使用兩種貨幣同步記帳,是否某個集團母公司的海外機構就可以採用雙幣記帳?如果可以採用雙幣記帳,到底以哪一種貨幣記帳的財務報表是正確的,是可以拿回集團母公司進行合併的財務報表?國際會計師協會的理事會能夠讓企業的財務報表變得一團混亂的嗎?既然可以用雙幣,是否也可以用三幣,四幣,五幣當做功能性貨幣平行記帳?集團母公司在歐洲,二級母公司在美國,三級母公司在新加坡,四級母公司在大陸,每個母公司都必須配合其上級母公司的功能性貨幣記帳,並且還必須配合當地政府的本位貨幣規範記帳,越底階的子公司就得用更多種的功能性貨幣記帳來滿足各階母級團公司的需求,國際會計師協會的理事會可能訂定出這麼彈性又混亂的規範出來讓全球的企業遵守嗎?IFRS國際會計準則明確規範,表達貨幣可以多種,但是記帳貨幣可以多種嗎?這是一個非常容易推理的問題,只要規範可以兩種功能性貨幣平行記帳,就必然變為可以多種功能性貨幣記帳,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股權沒有必然是100%,一個企業個體的母公司也不必然只有一個,而且,在金融高度國際化的數碼時代,曾經是全球最大銀行的花旗銀行都會賣兒子公司,賣孫子公司,還請求政府提供救濟,來確保母公司能夠繼續存活,因此,今天的母公司不必然就是明天的母公司,在不斷變動的投資關係裏,讓子公司不斷因為母公司的變動而改用不同的功能性貨幣多幣記帳,可行嗎?
IFRS國際會計準則的規範中可以讓集團企業自行決定將海外機構當做獨立個體或延伸機構,如果採用所在當地功能性貨幣記帳,就當做獨立個體看待,如果想要選用集團母公司的延伸機構,才可以選用母公司的功能性貨幣記帳,並且還必須在財務報表補充解釋:為何不使用當地通行貨幣記帳?因此,除非母公司認定子公司不會被購併,或不會有其他公司共同投資該海外機構,哪天母公司萬一掛點了,海外機構不可能獨立存活,否則就沒有足夠的理由必須選擇母公司的功能貨幣記帳不可!
你可以想見:十家關係企業的集團財務合併報表的編制只要一天或半天就能搞定,就算一天付兩倍的加班費,也花不了多少錢.可是,如果採用雙幣別簿記兩套會計總帳,再處理兩套各種明細帳,在每個關係企業增聘一倍的人力編制兩種幣別的總帳會計,搞到所有交易單據上都要顯示多幣別和多匯率,每年多浪費200萬至500萬元人民幣(新臺幣1000萬以上)的薪資和費用,這種作法合理嗎?多幣別記帳就不需要編制集團財務合併報表嗎?
題外話先:
原來是艾一, 唉!, 去年花了一陣時間解決你們留在台灣不管的ERP系統上的問題, 找出了SQL指令效能的問題...
回應:
1.
我們請各位先把附件的內容下載下來看看:功能性货币之选择基准.rar
附件在哪?
2. > 被部份ERP軟體廠商和會計師的聯合炒作,拼命鼓吹雙幣平行記帳法,多幣平行記帳法,搞到許多集團企業的財務長一頭霧水,兩眼昏花,一時之間不知所措,搞不清楚到底該怎麼做才是正確的選擇?
這是一個問題, 還是主觀見解? 如果不是多幣, 管理會出亂子的.
3. > 這個決定商品價格的因素肯定不是交易貨幣,而是因為所在經營環境的總體營運成本,
我以前決定價格時, 一定要考慮人民幣, 港幣, 新台幣, 日幣, 歐元, 與美金, 因為供應鏈與價值鏈上的價格就是多重貨幣, 也就是說, 匯率因素本來就在成本裏, 如何抽離? 每一個財務的人都會緊釘匯率, 很難理解您所說的"肯定不是交易貨幣", 如果貨幣不是訂價因素, 那美國何必對人民幣跳腳?
附件原來在你們的網頁中... 看了附件之後, 在第二頁有關功能性貨幣, 不正是我說的"供應鏈與價值鏈上的價格就是多重貨幣"嗎? 我不理解您的看法究竟是什麼? 是要推銷您的ERP? 還是要告訴世人: 你們都錯了?
高手,推!!
一定要考慮人民幣, 港幣, 新台幣, 日幣, 歐元, 與美金, 因為供應鏈與價值鏈上的價格就是多重貨幣, 也就是說, 匯率因素本來就在成本裏, 如何抽離?
非常感謝各位的指教!首先要請各位先瞭解下列幾個專有名詞:〖交易貨幣、記帳貨幣、獨立法人功能貨幣、集團功能貨幣、報導貨幣、經營結果的財務報表再衡量……〗,還有,請各位最好念過了高級會計學之後,再行發言,否則本人實在沒有辦法給你們回應。這是針對財務會計專業人士討論的空間,對於沒有一點財務會計專業的言論,我們沒辦法給您回覆,OK !
volvo888提到:
還有,請各位最好念過了高級會計學之後,再行發言,否則本人實在沒有辦法給你們回應。這是針對財務會計專業人士討論的空間,對於沒有一點財務會計專業的言論,我們沒辦法給您回覆,OK !
本不想理你的, 我正好是會計系和電機系, 還有更高的學位. 學的是GAAP. 教授最喜歡的一句話: Nothing new in the accounting world. 因為會計是最古老最基礎的知識之一. 不論IFRS或GAAP, 能夠玩出啥新把戲? 企業要看不同的貨幣, 有管理上的需求, 這是需求, 干IFRS啥事? 而企業要的東西你無法做到, 是你的問題, 不是IFRS或GAAP的問題.
本來, 還想和元志聯絡看看, 不知道艾一的系統如何了? 或許可以拿來評估.
但是看到網站, 說艾一在1988年於'中國台灣'成立, 就打消念頭了.
因為, 不碰中國大陸的ERP系統, 是我的最高指導原則.
最近, 為了重新導入ERP系統, 聽了好多不同公司的顧問對IFRS的見解, 大致上, 主題就那幾個, 但細節上, 每個人的解釋都不太一樣.
可是我想, IFRS既然是要抓漏洞、補缺失、更嚴謹, 不就應該在定義層面更為明確, 怎麼搞成現在'一個IFRS, 各自表述'的狀態, 或是說一本多綱的情況? 還有譚老師PO文說的情況? 這樣是推動IFRS的用意嗎?
我認為真實情況應該不是譚老師說的那個樣子, 不然, 國內好多跨國企業不都要跳腳向政府施壓暫緩IFRS推動?
話說回來, 很久以前, 譚老師在幾個討論ERP系統的網站上, 以言詞辛辣為特色, 現在仍不減當年舌戰群雄的神勇, 更以長篇大論見長, 我看這篇看得眼花繚亂啊....
因為IFRS是規範大方向 並不會解釋細項 才會變成各自表述的狀況,這時候就要專業的會計師跟有經驗的ERP顧問才能以過去輔導上經驗去逐項調整
carrieyu提到:
專業的會計師跟有經驗的ERP顧問
我認為...問題出在這一環....真的有時候會被一些'專業人士'誤事...
誤事了還推說是別人的問題...
simon581923提到:
中國台灣
這詞,以下政治用語~~將會越來越普遍
因為,當今總統根本不會抗議這種主權問題。
在教導IFRS/ERP正確觀念為主.請勿將政治語言考量回應本文章.由於譚總現在人出差在大陸.故請勿過度聯想.感謝!!
一個企業的經營只會有一個結果,也只能用一種貨幣記帳,這是IFRS理事會和各國政府訂定的準則,在特殊的條件下也都允許在某個國家內的企業可以採用外幣簿記會計總帳,然後按照一定的程式轉換為本位貨幣的財務報表對當地政府報稅,再按集團財務合併報表的程式進行合併匯總,這是明確而標準的做法。既然有了IFRS國際會計準則和各國政府法令的特許,大家都為了替企業節省大量開支而出臺了這麼特別的條款,還有外幣轉換的細則,還有甚麼理由需要企業同時編制多種幣別/多種帳套的財務報表?就算是要編制集團財務合併報表,也有它非常嚴謹的合併程式和匯率再衡量標準,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套會計理論或政府法令支持多幣別/多帳套的簿記方式處理一般會計總帳,IFRS國際會計準則更沒有規範集團企業為了要編制集團財務合併報表的目的而需要多幣別/多帳套的記帳方式,所謂〖多幣別/多帳套的記帳方式〗到底有甚麼法令依據?除了編制出許多沒有任何意義的錯誤資料之外,又具備甚麼意義?
不論GAAP或IFRS或各國政府所謂的:〖企業在特殊的條件下可以採用外幣簿記會計總帳〗,是在甚麼樣的特殊條件下呢?舉個例來說:如果某個設立在臺灣的企業,其原材料、直接人工、各種四大費用都是美金支付,營收也都絕大部份採用美金收款,這種企業選擇使用美元當做記帳貨幣,在IFRS或GAAP或是各國的政府法令是被允許的,可是一旦選擇了採用美元作為記帳貨幣,就不能再拿新臺幣當作本位記帳貨幣,否則IFRS理事會或GAAP理事會或是各國的政府法令訂這條法令是為了好玩的嗎?同意你可以不需要使用本國貨幣簿記總帳會計,讓你得選擇某一種外幣簿記總帳會計,只要到時候轉換為本國記帳貨幣再出一套報表即可.現在既然企業可以隨興採用N種貨幣記帳,編制出N種不同經營結果的財務報表來,那IFRS理事會或GAAP理事會或是各國政府幹嘛吃飽閑著,訂定出這麼用心良苦的法令規章來,同意企業選擇其外幣當作記帳貨幣? 現在人家搞N套總帳會計,根本就不需要你們政府的法令同意,政府訂定這麼寬大的法令給企業多一項選擇,結果卻是白忙一場,沒人理你呀!
站在身為一個專業會計師的角度來看,或是身為集團企財務長的角度來看,您認為是IFRS理事會或GAAP理事會和各國的政府胡思亂想,沒事找事幹,訂定甚麼會計準則或是法令規章,使用外幣當作記帳本位貨幣還要有甚麼條件?或是因為那些歐美ERP軟體公司的系統規劃師根本不懂財務和相關法規,胡亂規劃出一套完全不符合高級會計學理論,也不符合IFRS或GAAP國際會計準則,更不符合各國政府法令的集團財務合併報表軟體系統?才會搞出甚麼多幣別/多帳套平行記帳法的新鮮說法?
是譚老師的本尊嗎?
您好! 這幾年可好?!
少了您的台灣ERP論壇, 還真的是冷清到底....
但望能在iT邦多多看到您的發表....
就volvo888的Blog來看
除非有人冒名
否則volvo888是譚董沒錯
看到這句話
volvo888提到:
請各位最好念過了高級會計學之後,再行發言
覺得譚董可能對網路世界有點脫節
因為網路上
幾乎所有人都可以對任何事講出一番評論
不管是飛碟外星人,還是藝人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