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則新聞「軟體拆封拒退貨 PChome敗訴」,內容是說台北市政府認為PChome在網路販售電腦軟體,規定「求消費者不可以拆封,否則不接受退貨」是不對的,認為它違反消保法七天猶豫期的規定。
第一個想法是,這種法律實在是太歡樂了。
雖然消保法是要保護大眾,不過這種保護法總覺得怪怪的。
我買了一套遊戲,拆了封,安裝到電腦上去,到了第6天破關了,退回PChome,繼續買下一套吧。
或是買一套軟體,拆了封,抄下序號,馬上就可以還了。
台北市政府這樣玩也就算了,現在連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都判決這樣的做法沒問題...
究竟是法律已經難到我們素人難以理解的地步,還是說天龍國自有邏輯。
只能說做軟體的真難混飯吃啊。
所以現在遊戲幾乎都推線上遊戲呀,遊戲讓你免費下載都沒關係,但是你要玩就得上線,上線就得付錢...
所以軟體廠商、服務廠商都推雲端呀,這樣才有源源不絕的錢進來呀,一次賣斷的產品最沒賺頭...
再者說了,使用權的規範,都是軟體廠商自己決定,如果法律還不保護消費者,那以後消費者就是待宰的肥羊了...
軟體使用順不順手,功能性、穩定性、順暢度、畫面精緻度,以及大大小小的 Bug,說真的,除非是已經用很久習慣的人,要不然一套新軟體到手,不試用怎麼知道好不好...
有的軟體宣傳的天花亂墜,裝了這軟體,你的電腦就好像能飛天遁地一樣,不試用怎知有影無...
每次我要試用軟體,都會裝在 VM 上試過,知道合不合用,才會裝到正式環境上
同意!
一、逼廠商完全推行試用版(各軟體/遊戲)均出現試用板,標明…
二、逼廠商全面改用連線認證(如工人物語七)退回?( 簡單鎖一鎖)就不能再使用…
…
眾多方式…
不過很多軟體廠商真的不給試用板試用的…( 有的也是限制很大…)
最早試用期(功能全給,限xx天使用)似乎是最合理的?
國外買衣服30天內都可以退貨,國外很少聽到會鑽這漏洞的,不過還是聽過國外的人買禮服,不剪牌子,穿時把牌子藏在裡面,穿完就拿去退的也是有............
我只覺的任何很好的措施,只要到中國人的環境下,就不適用,如同健保......沒事也要去看一下醫生!!!又如同退貨......你看看一堆人不也開始有邪惡想法,而且感覺還要身體力行!
中國人的劣根性 貪小便宜(所以被炸騙的很多) 城府深 很會鑽漏洞(國外程式設計師都很佩服台灣玩家,很多洗錢的BUG都是台灣玩家發現的!)
坦白講
會搞這些事的人在我眼裡完全不值得佩服 (那些人還非常引以為傲)
相反的
我還非常看不起這種人
既然這麼有本事
為什麼不走正途想辦法造福社會大眾?
因此, 我想問大家一個問題, 如果您們向PCHome購買軟體, 拆封安裝而且也使用授權碼取得正式授權了, 無論任何理由, 您會把軟體退回嗎??
注意喔...這時不是消保法的範圍, 是智財法的範圍. 按消保法, 您或許可退, 按智財法, 您不可以退, 所以...
台北市政府實在是管太多了.
保護消費者的事,都應該讚揚才對,實在為台北市政府叫屈!
在國外買個家電,30天不滿意也都可以退貨,no question to ask.即使你買個電視看到第29天也可退並退錢. 一台電視總要以萬為單位. 退貨成本是廠商要考量的地方. 當然我並不是鼓勵大家軟體玩個7天過關後來退貨,只是如果7天內因為不滿意的因素,退貨是消費者的基本權利.如果真有人7天破關,我們可以選擇不退貨來鼓勵廠商,畢竟玩家有爽到了. 但是如果玩家因為過關來退貨,廠商未來就要考慮是否要推出更能夠讓玩家想保留軟體意願的遊戲,譬如關卡更多...
當然總會有一些人想鑽漏洞, 但通常消費者保護機制愈好,也表示我們的生活水平與想法也愈好.
畢竟這樣先進的保護機制,你總不能在現在的非洲或者印度這些落後國家採用吧!廠商肯定要血本無歸.
罐頭大王的女兒新婚之夜就為了小事和夫婿鬧的不可開交,吵著要離婚....
老公實在拿她沒辦法,只好第二天和她一起回娘家....
丈人看到他們很驚訝,趕緊問清楚是怎麼一回事....
瞭解狀況之後,他貼在女婿耳邊說了幾句話,只見女婿很認同的點頭如搗蒜,就要帶老婆回家了....
這下輪到罐頭大王的女兒大惑不解了,問他老公他爸爸到底說了啥....
罐頭大王的女婿只好回答:你爸說開過的罐頭,恕不退換....
cmwang提到:
瞭解狀況之後,他貼在女婿耳邊說了幾句話,只見女婿很認同的點頭如搗蒜,就要帶老婆回家了....這下輪到罐頭大王的女兒大惑不解了,問他老公他爸爸到底說了啥....
人為損壞,恕不保固是吧... :D
tombo提到:
人為損壞,恕不保固是吧... :D
是弄破保固標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