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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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才算個資
員工編號只是數字
難道員工編號會足以影響當事人權益嗎?
收集"員工編號"能幹嘛?
有病嗎?
員工編號是屬於個資。
請參考法務部網站:
【個資法即時通】公務或非公務機關可否將員工資料提供予其他內部員工查詢使用?
http://pipa.moj.gov.tw/mp.asp?mp=1
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http://www.laws.taipei.gov.tw/taipei/lawsystem/lawshowall02.jsp?LawID=A040090061005700-20121001&RealID=
特定目的項目:
00二
人事管理(包含甄選、離職及所屬員工基本資訊、現職、學經歷、考試分發、終身學習訓練
進修、考績獎懲、銓審、薪資待遇、差勤、福利措施、褫奪公權、特殊查核或其他人事措施
)
個人資料類別:
C00一 辨識個人者。
例如:姓名、職稱、住址、工作地址、以前地址、住家電話號碼、行動電話、即時通帳號、
網路平臺申請之帳號、通訊及戶籍地址、相片、指紋、電子郵遞地址、電子簽章、憑
證卡序號、憑證序號、提供網路身分認證或申辦查詢服務之紀錄及其他任何可辨識資
料本人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