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也有很多法律問題是與 IT人有相關的呀。像是勞基法、勞工安全衛生管理法、勞保、健保的法規等等。這些都不是我們當技術的人喜歡的領域,可是沒辦法,既要生活在有法治的環境,那麼也得多少知道一些才行。
企業炒人魷魚,最常用的一條法規,就是說你不適任。看起來,這是勞基法給企業的逃脫法條嗎?不知道,那麼自己只能自求多福,不要讓主管抓到你的把柄,雖然防不勝防,但是,也只能盡量了,畢竟多一分準備,少一分傷害嘛。。。
所以,還是強調做事都還是要有依據,上面的人最喜歡私下用講的,因為東窗事發時,最方便推諉屬下。因此,就算是用講的,之後還是用email將長官「交辦」的事,交代一遍,呈請長官確認,未來以求自保。
再來,一直以來很困惑的是,如果出錢的人就可以叫你做壞事,那麼你還照辦,起不是不明是非之人? 現在的社會窘境就是,為了一家子的肚子,只好出賣自己的良心,但是很奇怪的是,那些最上頭的人老是沒事?
整個社會的法治,看似法條完整,其實重點還是在執法人員手上啊。有些事根本是心知肚明,卻老是依靠僵硬的法規,判了令人傻眼的判決,真是怪了。。。難怪出這麼多恐龍法官、檢察官,辦了烏龍案件的新聞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