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引自BBC中文網....
英國內政大臣特雷莎·梅說,警察和情報官員不必申請特別許可,就可以查看網民瀏覽過的網站名稱。
不過新法案規定,警察、安全情報等部門的執法人員,需要得到司法當局批准後,才可查閱有關公民的上網數據記錄。
特蕾莎·梅強調,在打擊恐怖主義方面,獲得這些數據的權力是必要的,她同時承諾會採取嚴格的防護措施。
新法律包括了從前由政府通信總部秘密進行的活動。這些秘密監視活動曾經被美國國家安全部門的揭秘者斯諾登曝光。
新法案提出的措施包括:法官組成的委員會有權阻止內政大臣授權進行的監督活動。
規定了新的犯罪,即「沒有經過合法權威機構,在知情情況下或者肆無忌憚地從電訊服務商那裏獲取通訊數據」,最高可獲兩年監禁。
地方政府也保留了一些調查權力,諸如監視福利詐騙,但是他們不能靠黑客攻擊獲取互聯網公司保存的網絡數據。
另外法律還包括所謂威爾遜主義的內容,即防止監視議員之間的通訊。
警察在未經法官授權的情況下不能獲取記者的新聞來源。不過人權組織「自由」的負責人查克拉巴提說:「討論了如此多的取締和保護之後,這個討論已久的法律是對我們國家的所有男女和兒童互聯網安全的令人髮指的攻擊。」
這項建議中的法律必須經由議會上院和下院批准才能成為法律。此前也一直有相關討論,既要求通訊公司保存用戶上網的基本信息,但這樣的建議雖然多次出現,但從未實施過。
這八成是storage業者搞出來的法案,所以要加碼storage類股的趕快進場吧....
感覺需要分析的資料很龐大啊,還得破解帳號密碼加密...(不然只抓網址能分析恐怖分子要幹嘛嗎?)
難道習主席去英國討論長城防火牆技術輸出了,輸出監控技術,不搞封鎖...
不過新法案規定,警察、安全情報等部門的執法人員,需要得到司法當局批准後,才可查閱有關公民的上網數據記錄。
這一句話還有機關!
不是公民就可以隨便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