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昨日所談的文件化管理,我們在根據行政院所提供的「資通安全稽核外部稽核(自我評審)表」之內容,繼續1.4項之探討。
一、資訊安全管理系統 (管理階層、資訊安全組織)
1.4資訊安全管理系統文件與紀錄發行前,是否核准其適切性?
說明:此項說明在於ㄧ個重點:1.適切性。
我們在此先定義,何謂適切性(appropriateness)?所謂的適切性,就是在沒有標準的情況下,如何將習慣轉變成書面規定。
通常一般公司,不管是資安管理或整體組織管理,通常會依照習慣來進行管理,很多組織的員工也常會說,
「我們沒有任何規定,業務不是一樣在進行?」
這就是過度依賴慣性,所呈現出來的說法,在公司草創初期,的確是要依靠慣性來執行業務,但重點在於,習慣這樣執行,並非在流程上沒有問題,有些時候,掩蓋問題,看不見問題才是最大關鍵。組織在小規模之時,或許有些隱藏的問題,不成為大問題,但是隨規模擴大,隱藏的問題慢慢浮現,依照慣性不能解決時,就要靠制度的訂定來討論及解決。
誠如我們所知的,大部分管理學都會提到「永續經營」的觀念,想要永續,就要建立制度、執行制度、調整制度,唯有透過訂定制度才能讓公司永續經營下去。在此本人強調,每個人都會有離開組織的一天,不管是轉職、退休、生病等等,這些因素都會迫使員工離開組織,員工離開時,也會帶走習慣,如此,習慣就會消失,而「習慣的」業務執行該如何延續下去?這就變成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了。組織無法ㄧ直重新找尋習慣,因此,建立制度成為一種最有效的方法。
在此,我們探討資安的制度建立的步驟,也就是如何能夠達到適切性。我們可以分以下步驟處理:
我們以下圖實務上簡單的例子做說明。當資安負責人資料蒐集完成之後,可以考慮將所有文件,細分成數類,例如以機密層級分成:機密性、敏感性與一般性之後,將文件1~3歸入細分的小類別裡,在這三個小類別之上層,在架一個大類,如此便有依據,往後在查文件機密層級,可以直接透過系統蒐尋「文件安全控制」大項,逐步的往下過濾探詢,如此分類,就能很清楚的達到管控的目的,同時也能協助管理者迅速的查詢及提取資料。
(製圖為作者本人)
最後,本人還是要提醒一個觀念,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因此**制度並非不能調整**
,過度強調制度,還是會產生組織僵化的情況,因此適切性達成後,也要定期的審視,是否符合時空、環境的需要?如果大環境有所變化,那麼「適切性」就要持續的運作,如此才會讓組織運作更有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