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acle法務檢舉不能使用"JavaScript"詞
reddit網友被下架APP一事,讓大家知道
Javascript這個詞的商標是SUN公司註冊,之後被Oracle購買事實。
想討論為甚麼Oracle要這麼做
有(前端大全-講不出再見-網友)提出看法,以下原文:
這樣猜測不知道對不對,美國法律是判例法,只要第一個案子做出了判罰,無論大小,後面的同類案件基本都會遵循該案來宣判。小的開發者因無力支付訴訟費用很有可能放棄上訴,Oracle只要贏下第一個案子,後面就可以對大公司的侵權案例索取高額賠償金。所以說,Oracle的法務部門是能夠實現巨額盈利的部門
大量使用Javascript一詞的大專案
Github像是
Microsoft ASP.NET Core JavaScript Services
Typescript
都需要面臨Oracle提告風險 :(
大家正式專案盡量使用ECMAScript
來取代JavaScript吧
遊戲界每日任務:FYK(1/1)
軟體界每日任務:FYO(1/1)
好奇一下 FYO 和 FYK 分別是什麼意思啊?
應該是Fuck You Oracle跟Fuck You Konami
最近都再討論怎麼幫JS改名
丁av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