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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們介紹了雲端的三種服務模式,今天要接續昨天的雲端定義,來介紹雲端服務的三種部屬模式。
NIST 所定義的雲端的部屬模式主要以下這幾種
有些人也會將混合雲稱之為多雲 (Multi Cloud)
在這裡的介紹同樣會引用部分中興大學樂齡學習網的翻譯
雲基礎設施專為組織而運作,這可能是由組織本身或第三方管理者就地部署(On premise)或遠端部署(Off premise)。其中,私有雲除具備公用雲環境的彈性優點,還能因網路與使用者受到特殊限制,且資料與程序皆在組織內部管理,較不受網路頻寬、安全疑慮、與法規限制等影響,讓雲端供應者及使用者更能掌控雲端基礎架構並改善安全與彈性。
簡單來講,公司自己建置的雲端通常都會是私有雲,使用者通常為公司內部其他開方部門。
雲基礎設施由眾多利益相仿的組織掌控及使用,社群成員可共同使用雲端資料及應用程式,他們擁有共同的關注問題,例如特定任務、安全要求、政策和合規性考量等。可能由組織或第三方管理,且可以就地部署與遠端部署。
此種模式目前應該比較少見。
雲基礎設施提供給一般大眾或一個大產業集團,由銷售雲服務的組織所擁有,除彈性之外,又能具備成本效益。這讓公有雲使用者可以省下管理實體機器以及其機房、電力、散熱設施的成本以及技術。另外「公用」並不表示使用者資料可供任何人查看,雲供應者通常會對使用者實施使用存取控制機制。
公有雲也是大眾最為廣泛認知的雲端。目前國際上公有雲三大業者為 AWS, Google GCP, Microsoft Azure,另有其他比較小規模的如 Oracle Cloud, Tencent, Alibaba, IBM Cloud 等等業者。
雲基礎設施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組成的雲(私有、社群或公用),此種雲維持單一實體,但是藉由標準或專有技術聯繫在一起,使資料和應用程序具可移植性。 此類這個模式中,使用者通常將非企業關鍵資訊外包,並在公用雲上處理,但同時掌控企業內部機敏服務及資料。
現在有些廠商為了避免將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也開始規劃同時使用多個公有雲,避免因單一公有雲發生問題而造成服務中斷。
通常要架設混合雲會需要工程師對各個雲端有一定了解,並且混合雲比較難使用個公有雲獨有服務,因為需要程式在各個不同雲端都能正常運作。
以上為 NIST 定義的四種雲端部屬模式。
雲端部屬模式應該同樣相較於必要條件來的易懂,相信很多讀者應該也有使用公有雲的經驗。
本次鐵人賽將會專注於私有雲的概念,帶領大家一步一步從一台實體的 server 蓋出自己的小型雲端。
而下一篇文章將會介紹本次鐵人賽小型雲端的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