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所提供出來的統計資料,可以在學校名稱前面會出現一排數字,這個識別碼在111學年各級學校名錄及異動一覽表有解釋如下表
底下說明部分:
1.大專院校及軍警學校之學校代碼只採用後四碼。
2.配合99年12月25日部分縣市改制合併為直轄市,原台北縣改稱新北市;原臺中縣改為臺中市1、原臺中市改為臺中市2;原臺南縣改為臺南市1、原臺南市改為臺南市2;原高雄縣改為高雄市1、原高雄市改為高雄市2。
3.配合103年12月25日桃園縣改制為直轄市,原桃園縣改稱桃園市。
前兩碼是學校所在地代號,第三碼為設立別(國立、私立...等),第四碼是學校級別,最後兩碼則是流水編號;而學校所在地分類中,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台北市是有額外的編號,其它都是一個縣市一個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