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罪:貪婪
神話代表人物:瑪門(Mammon)
狹義:貪財
廣義:過分追求利益而喪失自我
人們對於錢財的追求,主要是能夠提升地位和物質生活,因此沒有人會嫌錢少,也衍生出「錢不是萬能,但沒有錢卻萬萬不能」的名言,若以獲取錢財的方式來說,有正財、偏財、不義之財、強奪之財,大概的意思就是除了正當以勞力換取的方式,其次是買彩券、投資金融商品獲利,則屬於偏財;再者,以不見光的方式取得錢財,例如高利貸;以及搶劫、爭奪家產等,這些是現實生活上所見的。
至於在網路上所見,我們舉例前面一段時間的全民運動的虛擬貨幣,不管是挖礦或者是投資購買,事先沒做好功課,也不知道起頭人是不是旁氏騙局,就把身家全部投入,可能連冷錢包、熱錢包、公鑰、私鑰都還沒搞懂,抑或者區塊鏈、去中心化的基本知識也一知半解,這樣很容易陷入被掌控的陷阱中,甚至不良推銷者會誇張說垃圾幣或山寨幣比比特幣更好獲利,後續的慘賠的景象是可以預見的。
做足功課或略懂一二,也不一定就穩賺不賠,日本軟銀社長孫正義就做了賠了好幾十億的示範,也算是告誡即便有著雄厚資金的財團,如果沒辦法準確預測金融商品的走向,還是不要輕易地去碰。
瑪門的存在,或許不是說聚集錢財是罪,因為沒錢如何能支應生活開銷?也有向歐洲克爾文教派提倡「努力工作賺錢可以榮耀上帝」,只要正當的取得錢財,不要有過分的發財大夢,就不會引發貪婪衍生的災難,下章繼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