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上章)
網路資訊如同湍急的河水,網路使用者就像在泛舟一樣,如果沒有駕馭好,隨時會翻船,會游泳的,就是全身狼狽溼答答的;不會游泳的,很可能不是溺水,就是多喝了幾口水。我們可以在網路上暢所欲言,但也要掌握分寸,雖然社群相當保護個人隱私,但當「人肉搜索」的行為一出現,彷彿所有人的網路足跡、生活隱私、照片、影片等個人資訊,全部像楚門的世界一樣被透明的放在平台上。
當被赤裸裸地被放在平台上公審時,都不會想到如果有一天被公審的是自己時的難堪,指責別人或教訓別人時,是會有一種優越感,或者稱為一種傲慢,若將這種情況轉換時空,也就是古代在鄉里間,對於不守禮俗的人,綁赴菜市場中間,好一點是丟菜,嚴重一點是丟石頭,因為墓地美其名是要讓人「警惕」,所以主事者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算事後發現是「誤判」,也好像是沒是一般。
針對網路無差別攻擊的言語,賠償和刊登道歉啟事是常見的作法,但被攻擊的人受到的傷害,是需要時間去淡化。也曾經有「網路實名化」的建議出現過,但礙於怕觸犯「言論自由」的緊箍,也就被擱置在一旁,或許言論仍要有一定的法治規範,這種無形具有殺傷力的武器,若無法律來判定,很快就會過於膨脹到無法制止,或成為胡亂扭曲的工具,所以有句話「好話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就明白原本言論自由是光明的存在,卻被過度濫用成為驕傲傷人的武器,就像路西法降世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