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寫CSS時的重要規則
1.要使用半形英數字
CSS和HTML一樣,不可以使用全形字或中文。
body { background-color: white; }
2.建議統一使用小寫字母
CSS不用區分大小寫,但在部分HTML版本只支援小寫,因此最好統一使用小寫。
.header { font-size: 24px; }
3.設定多個「選擇器」時要使用「逗號」區隔
可以同時設定多個選擇器的屬性與值,寫法是用逗號「,」分隔選擇器。
h1, h2, h3 { font-family: Arial, sans-serif; }
4.設定多個「屬性與值」時要使用「分號」區隔
可以在同一個選擇器中設定多個屬性,寫法是在值的最後用分號「;」分隔屬性。
p { margin: 10px; padding: 5px; color: blue; }
5.設定數值時要加上單位
在設定文字大小、寬度、高度等數值時,除了「0」以外,都要一併寫出單位。(1)「px 」稱為絕對值,設定多少像素就是多少,不會被別的元素影響;而「%」、「rem 」稱為相對值,會依基準元素(父元素或根元素)的大小而變動
.box { width: 100px; height: 50%; }
6.設定「元素內的元素」
前面提到同時設定多個選擇器時是用逗號「,」分隔,而如果要設定「A選擇器中的B元素外觀」時,則要使用半形空格分隔多個選擇器。例如當 <div>
標籤內含有<P>
標籤時,寫「div p」,就可以設定「在<div>
標籤内的<p>
標籤」的樣式。
使用CSS設定「div p」的樣式之後,假設在HTML内同時有「用<div>
標籤包夾的<p>
標籤」與「沒有用<div>
包夾的<p>
標籤」,則「沒有用 <div>
包夾的<p>
標籤」就不會依設定改變其樣式。
div p { color: green; font-size: 16px; }
這樣的設定只會影響<div>
標籤內的<p>
標籤,而不會<p>
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