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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A 猛打廣告,叫員工檢舉老闆用盜版軟體,保清白又賺 30 萬?這跟清白有屁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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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正版軟體,但是叫員工檢舉老闆用盜版軟體,保清白又賺 30 萬?這跟清白有屁關係?

另外,員工如果賺了三十萬,會不會以後都沒人敢用?從此在家吃自己?

還是我的觀念過時了,只要有錢賺,沒什麼不可以,也,沒什麼大驚小怪的

糾正我的錯誤觀念吧?!

如果我觀念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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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stai iT邦大師 1 級 ‧ 2010-03-02 09:38:24 檢舉
個人曾碰過一個狀況,就是我正跟Marketing的主管說明她部屬要求安裝的軟體(就Dr.Eye啦)必須採購合法版權, 請她提出採購需求單的時候, 她轉頭跟技術長大聲問"我們沒有買這個軟體嗎?" 那位大官居然從他的座位站起來, 揚了揚手上的光碟:"我這邊有啊..", 一看就是"公德版"的, 害我臉上全豆花....在所有長官全是一個樣的時候, 就是"有就先用"的觀念下, 可以想像的到, 就是"出事了再說"的心態, 倒楣的一定就是資訊人員....
唉, 這年頭, 想要安穩當資訊人員, 還得看自己的八字重不重, 才有可能吧!!
lobintan iT邦新手 2 級 ‧ 2010-03-03 15:28:34 檢舉
大家都非常正經的討論「功德版」軟體是否可以合理使用,員工該不該檢舉公司的非法行為,這麼多年來,我倒是一直有個疑惑,個人筆電買過超過五台,OS的錢付過五次以上,此時此刻的我有五台電腦運作中,算不算非法?當然拉,根據微軟的遊戲規則是非法的,可是一隻牛剝五次以上的皮,合理嗎?OS對我的效益/時間比,永遠都是固定的,我是不是付一次OS的費用,才合理?

我個人不鼓勵盜版,對於正經的企業,在我們有能力的範圍內,當然要盡量支持,對於索求無度的企業,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但是,話又說回來,付錢買正版軟體,遇到BUG的時候,那真是「幹」n次方,真的是超不爽,而且這些市售版軟體的BUG大約都是解決不了,所以軟體公司「索性」就裝蒜出售。有問題的軟體,功德版,鼻子一摸,吞個口水,事情就過了,我想IT人大約都有類似經驗吧?
tombo iT邦高手 1 級 ‧ 2010-03-03 17:17:51 檢舉
小心喔,大官只有說「我這邊有呀」,可沒有說「拿去裝吧」....
所以,最好再「委婉的」問一下,「可以拿這去裝嗎?」只要有大官說「可」...嘿嘿...
davistai iT邦大師 1 級 ‧ 2010-03-04 08:43:57 檢舉
當然囉, 我不會幫同仁裝非法的軟體啦, 因為大官的laptop都有admin的權限,所以,他們都嘛自己裝, MIS根本管不到, 也不敢管哪..
davistai iT邦大師 1 級 ‧ 2010-03-04 08:46:58 檢舉
echen688 說:
[quote]tombo提到:
只給 30萬太不夠意思了!檢舉人可是冒著前途無亮的風險去檢舉哩!


這一點倒是很實際的看法, 提高到 3000萬應該會很有實質的效用.[/quote]
就是說咩, 要符合領取獎金的路途, 如此艱辛與危險, 與30萬不成比例嘛..
marshuang iT邦新手 1 級 ‧ 2010-03-04 08:50:25 檢舉
好像電視看太多了點,這類的員工檢舉案是個別出庭保護員工資訊的,不是站在一起對簿公堂的.
protech iT邦新手 2 級 ‧ 2010-03-04 11:09:25 檢舉
我覺得您是電視看的不夠多,只要肯花錢,什麼買不到?
在台灣,保護XX資訊這類的事情,打死我都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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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shuang
iT邦新手 1 級 ‧ 2010-03-02 08:27:03
最佳解答

shunyuan提到:
另外,員工如果賺了三十萬,會不會以後都沒人敢用?從此在家吃自己?

還是我的觀念過時了,只要有錢賺,沒什麼不可以,也,沒什麼大驚小怪的?

糾正我的錯誤觀念吧?!

個人覺得你的觀念錯了,如同老大叫你去偷東西,你還怕沒義氣,以後沒老大敢請你用你嗎? 如果夠專業,或許BSA會用你.
在尊重智財權的大前題下,員工要有跟老闆或主管明白告知違法使用的情形與後果,如公司有困難,可以直接與軟體公司協商分期或優惠,有很多作法的.但如果完全置之不理,應該勇於行動,畢竟,鋼刀雖利,不斬有罪之人,共同維護社會正義,日後當您也有智惠產出時就不會受害,為整體也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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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beldandy iT邦研究生 5 級 ‧ 2010-03-02 11:15:31 檢舉

個人不覺得是如此
基本上 老大叫你幹違法的事情
可以選擇不幹
但是不應該出賣老大
因為今天你出賣他 表示以後你也可以出賣任何人
這種人自然沒有人要請他
BSA叫人出賣人 也不是甚麼好機構
想想看 自己的品格只值30萬???

echen688 iT邦高手 1 級 ‧ 2010-03-02 12:28:20 檢舉

mybeldandy提到:
但是不應該出賣老大

.......... 用"出賣"兩個字似乎比不上用"大義滅親"來得好...... Orz

是與非的觀念應該要優先於人情之上才是, 所以說"出賣"是不恰當的用詞.

mybeldandy iT邦研究生 5 級 ‧ 2010-03-02 15:50:41 檢舉

並非如此
BSA如果自己行的話
自己去調查 自己去舉證 堂堂正正
被抓到的公司也無話可說
而不是要靠員工出賣公司
子要正己才能正人

echen688 iT邦高手 1 級 ‧ 2010-03-02 16:09:39 檢舉

mybeldandy提到:
並非如此
BSA如果自己行的話
自己去調查 自己去舉證 堂堂正正
被抓到的公司也無話可說
而不是要靠員工出賣公司
子要正己才能正人

你的觀念好像是說: 做壞事不被人抓到就不算是壞事了? 還是說, 因為是朋友或公司, 所以他們都可以做壞事而自己最好悶不吭聲才算是義氣?

外獅佬 iT邦大師 1 級 ‧ 2010-03-02 16:27:17 檢舉

echen688提到:
義氣

偶不知道什麼叫做義氣,偶只知道意麵....Orz....

mybeldandy iT邦研究生 5 級 ‧ 2010-03-02 16:50:44 檢舉

echen688提到:
你的觀念好像是說: 做壞事不被人抓到就不算是壞事了? 還是說, 因為是朋友或公司, 所以他們都可以做壞事而自己最好悶不吭聲才算是義氣?

壞事有很多種 有殺人放火 也有少買一些軟體
如果今天老大是要幹殺人放火的勾當
當然是要通報警察來阻止
但是老大少買了一些軟體
你可以選擇不用 並勸他買
卻不可以出賣他
請注意 僱用你的是老大 而不是BSA
今天每個員工都要出賣自己的老闆的話
誰想請員工???
請問BSA有跟你講義氣嗎???
BSA成立的目的應該是希望大家多用正版軟體
而不是叫員工出賣老闆
作法也應該是 建議 輔導 買齊適合的版權
而不是整天想要告告告來撈錢

echen688 iT邦高手 1 級 ‧ 2010-03-02 17:01:23 檢舉

mybeldandy提到:
壞事有很多種 有殺人放火 也有少買一些軟體
如果今天老大是要幹殺人放火的勾當
當然是要通報警察來阻止
但是老大少買了一些軟體
你可以選擇不用 並勸他買
卻不可以出賣他
請注意 僱用你的是老大 而不是BSA
今天每個員工都要出賣自己的老闆的話
誰想請員工???
請...(恕刪)

意思是說, 老闆會跟你講義氣囉? 還是你自己也是老闆之一?

也許你我都覺得 BSA 的作法有可議之處, 但是卻也不應該提出一個似是而非, 混洧正確價值觀的說法出來辯護, 說到底, 用盜版就是不對, 不會因為身份是老闆或你朋友而變成為對的事,

總之, 我不喜歡這一類鄉愿的想法.

mybeldandy iT邦研究生 5 級 ‧ 2010-03-02 17:02:21 檢舉

老闆要付多少錢買軟體
這是老闆跟BSA中間的事情
如果你是一個局外人 或許可以跟BSA說 這可以接受
但是如果你是員工 就應該徹底抽離
不幫老闆也不幫BSA 只要自己不違法

echen688 iT邦高手 1 級 ‧ 2010-03-02 17:05:25 檢舉

mybeldandy提到:
但是如果你是員工 就應該徹底抽離
不幫老闆也不幫BSA 只要自己不違法

這個看法我倒是很認同, 明哲保身是很實際的做法, 也是必要的.

mybeldandy iT邦研究生 5 級 ‧ 2010-03-02 17:07:17 檢舉

沒有人說用盜版是對的
但是軟體商有努力讓大家不使用盜版嗎???
例如 降一些價錢 等等
而且出賣付薪水給你的老闆也不是對的
除非他作了傷天害理的事情
還是你認為出賣老闆是對的???
如果你覺得是對的 那我沒話說

mybeldandy iT邦研究生 5 級 ‧ 2010-03-02 17:10:55 檢舉

事情總有一體兩面
作A損失B 作B損失A
除非有人願意犧牲自己讓AB都能同時完成
那當然是不容易
希望每個老闆能如此
但是如果無法同時達到 希望大家也不要怪老闆
除非他是完全不買 那樣太離譜
如果有用100套他買了80套 我就覺得很合格了

echen688 iT邦高手 1 級 ‧ 2010-03-02 17:13:25 檢舉

mybeldandy提到:
如果有用100套他買了80套 我就覺得很合格了

該付出的成本也要偷的話, 還有什麼不能便宜行事的? 這一點恕我無法認同.

echen688 iT邦高手 1 級 ‧ 2010-03-02 17:14:17 檢舉

mybeldandy提到:
除非他作了傷天害理的事情

這麼說, 你的觀念是小惡就可為之囉?

mybeldandy iT邦研究生 5 級 ‧ 2010-03-02 17:16:46 檢舉

echen688提到:
該付出的成本也要偷的話, 還有什麼不能便宜行事的? 這一點恕我無法認同.

說過了 這是員工的觀點
至於BSA的觀點當然希望買100套
但是老闆的觀點 我有40個人上日夜班
一次只有20個人在 所以我買80套
或是說 這20套是測試用的 測完立刻殺掉
測試版總不能叫我還要付錢吧
老闆有老闆的說詞
就讓老闆跟BSA自己去處理
員工還是做自己該做的事情就好

mybeldandy iT邦研究生 5 級 ‧ 2010-03-02 17:20:04 檢舉

echen688提到:
這麼說, 你的觀念是小惡就可為之囉?

第一 自己不可為小惡
第二 老闆沒買齊是小惡 出賣老闆是中惡 老闆殺人放火是大惡
請注意惡的順序 不能因為小惡而犯下中惡 就這樣

echen688 iT邦高手 1 級 ‧ 2010-03-02 17:25:03 檢舉

mybeldandy提到:
第一 自己不可為小惡
第二 老闆沒買齊是小惡 出賣老闆是中惡 老闆殺人放火是大惡
請注意惡的順序 不能因為小惡而犯下中惡 就這樣

OK. 了解你的價值觀了.

外獅佬 iT邦大師 1 級 ‧ 2010-03-03 10:13:53 檢舉

子曰: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外獅佬 iT邦大師 1 級 ‧ 2010-03-03 10:15:33 檢舉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其實是諸葛孔明說的...鐵大...我自行了斷....

總裁 iT邦好手 1 級 ‧ 2010-03-03 10:31:02 檢舉

mybeldandy提到:
如果有用100套他買了80套 我就覺得很合格了

應該是說花80套的錢, 買到100套的使用權, 其實一次買這麼多的話, 大概60套以內的錢就可以了.....

marshuang iT邦新手 1 級 ‧ 2010-03-04 08:41:57 檢舉

1.是老闆也是員工,如果認同智慧財產與軟體的人,好用該買就應該買而且買齊,買不齊但心態能得到原廠認同,也不會太責難(如微軟),貴或便宜是兩回事(有些軟體就算5元賣我我都不會買,有多少人買了WinRar或Cuteftp呢? 我有買,過去隨便買也買了200套,雖然很後悔)
2.BSA只是個NGO,他的手段不代表各軟體廠商,道德的問題討論不完,多種導正正版關念只是權變罷了.公司被抓而開罰,你想,受益的是軟體廠商嗎? 錢看來有收入,不爽的氣氛散開來,行銷也會受影響啊.
3.大家可選擇檢舉或不檢舉,可以買或不買,可以盜版或不盜版,這在現在是"選擇",這樣循環下去,日後可能是自己受害,也沒得選擇,想工作沒不長.

shunyuan iT邦研究生 1 級 ‧ 2010-03-06 01:44:49 檢舉

倒是不解,BSA 打擊盜版,怎麼不去打擊源頭,去抓生產大補帖中國大陸,跟在台灣販賣盜版光碟片的人?

隨便就可以看到 Xuite 上,有人賣 XYZ 大補帖,用 Google 搜就有,光華商場也有。

打個比方,你看到交通警察躲在暗處,抓闖紅燈的摩托車。對於在馬路中,任意變換車道,蛇行的人,卻視而不見,然會你就明白了,不是要整頓交通,是為了滿足上面交待下來的 quota,你會不會覺得,警察的重要工作,怎麼變了

如果 BSA 一個月給我十萬,我可以一週五天,每天 8 個小時,想辦法蒐集販賣盜版的人。這可是冒著生命危險,但是為了維護正版軟體,我願意。問題是,BSA 你願不願意呢?這絕對比叫員工,檢舉自己的老闆,還有效。

你們覺得我說得應該不離譜吧。

18
ataru
iT邦研究生 1 級 ‧ 2010-03-02 07:26:41

你覺得沒關係也可以啊
檢舉是剛剛好而已
至於以後老闆不敢用你…
那只能說台灣老闆大多都是這種德性
不過你不說,下個老闆怎知道?!

cuteli88 iT邦新手 4 級 ‧ 2010-03-03 12:45:41 檢舉

若同性質的公司..台灣算小有可能會在下個公司遇到你檢舉公司的人..這要小心..
若不同質的公司..報吧..呵~ 我只能說.無關金錢..是你良心過不去,要支持正版..

ps. 台灣真的很小, 要作之前請三思~ (自己應該也不怎樣吧)

14
外獅佬
iT邦大師 1 級 ‧ 2010-03-02 08:19:41

shunyuan提到:
有仇的報仇,沒仇的練拳頭

shunyuan大...等偶去玩wii fit,練好拳頭再來(躍躍欲試狀)~~
shunyuan大,記得要分享出企玩的心得啊~~(期待ing)

外獅佬 iT邦大師 1 級 ‧ 2010-03-02 10:13:58 檢舉

shunyuan提到:
只要有錢賺,沒什麼不可以,也,沒什麼大驚小怪的?

糾正我的錯誤觀念吧?!

這觀念沒過時啊,很古早以前就很多人用啦...這叫做『策反』...

18
ganymede
iT邦好手 1 級 ‧ 2010-03-02 08:19:45

當然有關係啊, 如果你工作內容需要用到一些商業軟體. 而老闆不肯買的時候, 要你自己想辦法時? 你會怎麼做? 清白重要? 飯碗重要? 當老闆弄個不知道那裡來的光碟給你安裝時, 出事時老闆會推到誰身上??

16
protech
iT邦新手 2 級 ‧ 2010-03-02 09:48:16

三十萬?想太多了,如果我沒記錯,拿三十萬的條件沒那麼簡單,不但要成案(這個容易),還要出庭作證(你敢嗎),不然門都沒有。
我個人認為,糊口比較重要,但是要自保,留下可以證明自己是受到脅迫(失去工作的威脅,家庭斷糧的逼迫)的證據(錄音、請購公文等等),不要搞到最後是李代桃僵,那就太冤枉了。

cuteli88 iT邦新手 4 級 ‧ 2010-03-03 12:50:57 檢舉

我有聽說: 要離開那間公司半年內..檢舉才有效-->未經證實哦~
所以要當抓扒子..也要心臟夠強..不然若真半年內..不難查出是誰作的..
在公司當員工檢舉..要千萬保佑作了以後,公司被罰大筆錢後還撐得住不會倒
唉~真是二難啊..忠義總是不能二全~

16
tombo
iT邦高手 1 級 ‧ 2010-03-02 16:53:49

說實在的,我自己是沒有遇到過有哪家公司,員工要什麼軟體,就買什麼軟體的公司,或是所有版權數量都買足的公司。

但是一定都聽過老闆說,要用正版,不要用盜版...
但是你卻沒有經費可以買,用其他免錢方案,不是有安全考量,就是不好用。
如果你為了要好用、為了要安全,使用盜版,老闆也不會感激你,出了事只會推你身上...

簡單的說,BSA沒有確切的證據,也沒辦法申請搜索票;以非法的管道收集來的證據,是沒有證據效力的。

所以 BSA要獎賞檢舉人...,只是我覺得金額實在太少了...:D
抓到起碼賠百倍,只給 30萬太不夠意思了!檢舉人可是冒著前途無亮的風險去檢舉哩!

echen688 iT邦高手 1 級 ‧ 2010-03-02 17:03:58 檢舉

tombo提到:
只給 30萬太不夠意思了!檢舉人可是冒著前途無亮的風險去檢舉哩!

這一點倒是很實際的看法, 提高到 3000萬應該會很有實質的效用.

10
gooledh
iT邦新手 1 級 ‧ 2010-03-03 09:07:52

30萬買個未來也太便宜了吧
如果別家公司知道這樣的行為
我想很多公司都不會去錄用吧
誰會去養老鼠咬布袋呢?

14
paul001205
iT邦新手 5 級 ‧ 2010-03-03 09:34:35

在以『錢』作為衡量一切的道德標準下,
沒花錢買正版的公司成為做壞事的『惡人』。
沒預算只好安裝盜版軟體的MIS 是『共犯』。
檢舉老闆的員工便成為了做好事的『好人』。
少賺了一點錢的軟體公司變成了『受害者』。

如果以上說的是對的?
這些『惡人』現在是國家的經濟支柱。
這些『共犯』每天辛辛苦苦為五斗米折腰。
這些『好人』每家公司都怕用他們。
這些『受害者』每個都富的流油。

對與錯就這麼容易區分嗎?
可笑!

tombo iT邦高手 1 級 ‧ 2010-03-03 10:30:06 檢舉

這樣的論點,並不能成為使用盜版的藉口。
沒有人強迫你一定要用這些軟體,你嫌他貴,可以不買不用。

賓士不貴嗎?勞斯萊斯不貴嗎?你嫌它貴,可以去偷車來開嗎?
想偷,就得有心理準備自己承擔風險。

marshuang iT邦新手 1 級 ‧ 2010-03-04 08:22:13 檢舉

同意tombo論點,不能說偷車的人是企業老闆就說他是國家經濟支柱,說難聽點,是敗類吧,損失了整體的形象.

echen688 iT邦高手 1 級 ‧ 2010-03-04 10:13:49 檢舉

tombo提到:
賓士不貴嗎?勞斯萊斯不貴嗎?你嫌它貴,可以去偷車來開嗎?
想偷,就得有心理準備自己承擔風險。

Good Point!!

12
ycl8000
iT邦高手 1 級 ‧ 2010-03-03 16:35:04

歹路不能行
用盜版是歹路
檢舉老板也是歹路
如果老板執意欲用盜版, 不聽諫告,
這樣的老板也不值得為他效力了, 道不同不相為謀,
愛用盜版的公司, 夜路走多早晚遇到鬼,不如趁早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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