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 IT 幫發問題,要軟體光碟,其實不是要軟體,是要獎金。有沒有這個可能?
常常覺得發問這種問題的人很扯,敢這樣光明正大地請求大家提供非法軟體?難道真的弱智的這種程度嗎?難道沒讀過書,看不懂字嗎?
後來看到這則新聞後,我懂了。
BSA:企業軟體侵權檢舉率創新高
商業軟體聯盟(BSA)從8月起至9月中祭出了百萬元檢舉獎金,民眾檢舉企業使用侵權軟體,經查緝證實最高可獲得100萬元檢舉獎金。實施至今,BSA接獲檢舉的數量激增,檢舉率創下歷年新高。據瞭解,8月以來至今BSA網站每週接獲超過100件檢舉案,電話檢舉每週也有50多件,合計至今2週左右就接獲了將近300件檢舉案,在此以前,每月接獲的檢舉件數約100件,高額獎金鼓勵刺激民眾檢舉意願。
BSA行銷經理賴秀雯表示,從歷史資料來看,2008年BSA也曾在1個半月內實施百萬元的高額檢舉獎金,當時總計接獲400件檢舉案,今年則在8月前2週就達到近300件,2週時間就達到2008年實施期間400件的4分之3,今年檢舉量可望創下新高。
為了加強查緝企業使用侵權軟體,<u>BSA今年打出了不分南北,不分企業大小加強查緝的口號,並針對檢舉查緝證實的案例提供最高百萬元的獎金,藉此希望加強企業使用正版軟體的觀念。</u>
原來問那些問題的人在釣魚,哪個笨蛋提供他軟體,就自投羅網。
<span style="color: blue;">台灣真的病了。</span>
不論在什麼領域或甚麼樣的場景中
只記得自己是身在一個與人和諧共處與法治的社會中
做每一件事都記得什麼是自己可以做的、應該做的
把心中那把道德倫理與法治的尺拿出來量一量
就應該知道分寸在哪
每一件事無愧於心
每一舉止無害於世
這樣有引誘犯罪的問題,發文的人也有罪的吧....
刑法上的『略誘罪』:以強暴脅迫或詐術等不正手段,使被誘人喪失自主性,誘拐之。
是有這種可能...搞不好還是BSA的員工化身來釣...
但是, 並沒有多少人來iT邦要軟體, 所以, 看來iT邦非'釣魚'勝地.
這有兩種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