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也是"一人"工作室目前白天有"正職",我也沒發票,依我經驗;
1.你一定沒有健、勞保問題(因為你沒說)
2.成立公司,本成約二萬元內,辦到好,自己辦,一萬元以下,營業稅自己報來一個月省,1000-2000元(高中有教)
3.就算登記公司行號,"不用保"健、勞保,我有研究過法條(如果你有正職的話)
4.如果是維修費,平時可以用別人的發票(灌水一下)申請,不足的請公司用"勞務報酬單",但所得"總額"最好控制在,稅率5%以下,不是6%
4.我也沒聽過5W的限制,只有報酬高於20,000元先被扣繳10%(稅法規定)
成立公司的費用是很可觀的,單就勞健保就必需全額支出,約為雇員的3~4倍,所以能不設公司,當然儘量免了。
但,從實務角度來看,向商家收費,免不了要給發票(除非每一個客人都願意自掏腰包來付,不跟公司請錢),要開發票,就需有公司。
快速判斷方式是:向商家收取的總月費能不能達到5W(還不包括薪水),若有信心,那麼公司登記是早晚的事囉!祝好運~
其實這個問題也沒那麼複雜
只要釐清幾個狀況即可
賣方
再來就是看買方的需求了
若你有在相關職業工會加入會員
這接案視同無固定雇主
可由該公司(買方)以短期聘雇為由核銷支出
一樣無須開發票
但你得申報個人所得稅
扣除免稅額後 6% 起算
各位大家好,我是國家考試及格的記帳士,這個問題讓我來回答吧!
一、「出租版面給商家」屬於營業稅的課徵範圍,依法應至少辦理一項登記:營業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但是要不要課徵營業稅,還要看發問者的每月因為出租的收入有沒有超過四萬元。這個額度稱為(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的起徵額,可以用孤狗去搜尋來證明所言虛實。
二、如果沒有辦理任何登記,會面臨的就是他人檢舉,特別是跟客戶發生糾紛的時候。沒有辦理任何登記就無法開立任何收據,收據有節稅的效果,有些客戶會斤斤計較。向他人購買收據或發票,如果被國稅局查獲,絕對移送地檢署以稅捐稽徵法第 41 條處理。
三、各種登記因為景氣低迷,代辦費用也低得驚人。如果被國稅局核定免開發票,國稅局每三個月會寄一次繳稅通知,也不會有網友所說的:每個月繳一千到兩千元的營業稅申報費用。
四、如果辦理登記以後,整個組織的人數未超過五人,勞健保可以向各種公會或工會辦理,不需要自己辦理。
五、使用發票的好處就是收入可以依實際狀況繳納營業稅,還有進項抵減。不使用發票的缺點就是由國稅局決定收入,進項抵減很低。
六、有網友發表一些違法的方式,請不要相信。為了節省一些費用而被國稅局移送地檢署,划算嗎?
我是:http://tw.knowledge.yahoo.com/my/my?show=AF0388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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