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不是你想怎樣就可以怎樣吧
1.會計部門:
資產編號、金額多少以上列入固定資產、年限、殘值計算.........
2.行政:
設備管理人、代理人,可以設定為主管嗎?
主管要指定一個代理人,主管掛名即可?
最高主管(內部管理的那位)態度如何?
也許你沒有以上問題,那麼~~
1.電腦主機、螢幕分離
2.設備為主,找人頭填坑(每個設備都要找到管理或使用者)而不是部門
..如果可以掛部門其實更好,表示各單位主管負擔起責任
因此你的方法1最好
我是覺得是把螢幕當配件管理~當螢幕壞掉就是要送修或換掉~
就像主機的顯示卡壞了~也只是換掉~
總之他就是一組電腦...
會計項目..記得只分兩種...一台電腦(含螢幕)...電腦設備(一些零組件之類)
保管人可以由王小明換成張君雅嗎...
好久沒有玩會計的東西,以後因該也玩不到
但這種便宜的電腦,螢幕,好像不是列入固定資產科目
要好幾十萬,百萬,超過3年攤提..才列固資
這個問題,要看貴公司的做法。
我們公司之前都全部拆開,
從硬碟,記憶體,顯示卡...等全部拆開
但是列為列管資產。
因為每項資產均不會超過六萬元整...
但是這樣做,會累死MIS
就看你們公司可否接受。
"電腦主機+螢幕"視為一項固定資產這樣應該會比較好管理吧,
主機掛了就留螢幕當作零件,
螢幕掛了就直接換螢幕,連整理編號都省下來。
由於電腦設備會有 使用年限的問題.....
要做年限攤提...看你們,政府單位以前是6年,之後改5年
不過我都建議做4年...
這還是要看貴單位要做幾年....
金錢部份看你們家財務如何認列
列帳?列管?如何區分,攤提
主機螢幕看你們是拆開採購還是一同購買
產編就怎麼編
產編編碼要有原則性,這樣管理好分辨
waztwyws
雖然這問題早已解決,
但是依據多年管理經驗發現,很多人的答案實在不適合用在多數環境下。
所以推薦一下「waztwyws」大大的答案「視財務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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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情況下,小弟認為:
分離財產方式較容易控管以及使用;通常分為主機及螢幕。
若是鍵盤、滑鼠、記憶體、硬碟也要管,那就真會累死人了。
但是,如果老闆交代,也並非不能管理。
一旦管理的越細,設備就越容易被有效使用。
(但是也相對付出成本)
所以,應該如支付的管理成本有無增加設備使用的收益來看這問題。
如果,5人小企業,隨便管管就算了,反正老闆都看的見設備。
如果,30人中企業,看管理者認不認真的管,也可以。
如果,100人以上企業,甚至千人萬人,那設備肯定是分別列帳管理。
您公司有多大呢?
第三項囉~
鍵盤、滑鼠、記憶體、硬碟零件是不列管的
不然每次壞了寫個報廢單就煩死了
當然這裡是單指資訊資產的管理
生產設備等就稍微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