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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期間所設計的版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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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於某公司期間
若就任時未填寫賣身契
那麼
所設計的產品
所撰寫的文件、程式、檔案...
其版權所屬為何

若欲離職
所設計的文件(產品、程式、檔案...)
可否自行將其殲滅
或有何較佳做法
謝謝謝謝

heyday提到:
所設計的文件(產品、程式、檔案...)
可否自行將其殲滅

這樣的人...你應該很快在業界出名了~
有可能會被 PTT 人肉搜索 XD
jason1966 iT邦新手 1 級 ‧ 2013-12-03 14:20:15 檢舉
同意+1
剛出社會的吧?
蟹老闆 iT邦大師 1 級 ‧ 2013-12-03 23:57:52 檢舉
jason1966提到:
剛出社會的吧?

應該不是,剛出社會應該不會懂得利用社群分享的優勢,而完全靠別人的智慧來成就公司的要求(至少也自己動手試試),
然後再把他帶走?(詸之聲:這種人不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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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邦大師 1 級 ‧ 2013-12-03 14:56:27
最佳解答

如果是你在上班時間內做的東西
基本上版權屬於任職的公司
但是有一種情況例外
就是基於外部OpenSource或是他人公開的著作品的衍生物
版權要看原始作品的授權為何?
有些OpenSource具有改作必須持續開源的規範, 如果你不單只有引用, 而有改寫過的話, 就不可以任意閉源, 否則就是違反原始的授權

各公司常有同行競業條款
也就是離職員工不論離職原因為何
都不可在短期內到同行去做相同性質的工作
雖說產品是屬於公司
但是技術卻無法避免被帶走
所以才用同行競業條款去約束

34
賽門
iT邦超人 1 級 ‧ 2013-12-02 20:39:16

門外漢0級耶不容易耶

不論有沒有簽賣身契,只要有領薪水或期約價金,版權就屬於出資者。
除非有簽合約,合約中有明確指出版權所有如何畫分。
若無合約,版權完全屬於出資者,你不能任意複製、改寫與破壞。

較佳的做法?就揮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吧!

蟹老闆 iT邦大師 1 級 ‧ 2013-12-03 02:56:41 檢舉

我一直有感覺他像某人

蟹老闆 iT邦大師 1 級 ‧ 2013-12-03 02:57:12 檢舉

很久沒出現的那個

24
kolom
iT邦好手 1 級 ‧ 2013-12-02 21:41:25

怎麼會有人問這蠢問題,
如果每個上班領公司薪水,離職後開發的產品都屬於自己的,今天沒有微軟,沒有蘋果了。
因為軟體都被毀滅了,或是帶走。
那誰還請員工,除非事先簽約,不然上班領薪水,開發設計的都是公司的。
現在還有競業條款,就是離職不但不能帶走,也不可以到相同的競爭對手公司,
鴻達電的工程師不是被告了。
無論公司對你如何,離職最好是好去好散,將來好見面。
我十八歲打工的老闆現在都還有聯絡,成為好朋友。

14
炎之虛空
iT邦高手 3 級 ‧ 2013-12-02 22:16:56

有沒有簽屬賣身契,只要您領公司薪水,您所開發的軟體、編寫的文件,都是屬於公司的。

8
luckyman
iT邦新手 2 級 ‧ 2013-12-03 03:18:40

在公司,为公司所做,都属于公司,除非另外有合约写明。

16
wenchilai
iT邦新手 5 級 ‧ 2013-12-03 06:55:02

企業法務著作權須知-著作權是屬於誰的?
http://www.is-law.com/post/4/1000

14
poemnite
iT邦研究生 2 級 ‧ 2013-12-03 09:16:49

"公司付你薪水, 還提供辦公室所有設備
可能還有教育訓練...
然後你做出來的東西歸你的"

這應該不是企業, 比慈善機構還棒吧..

10
darkslayer
iT邦好手 1 級 ‧ 2013-12-03 10:53:13

如果沒有特別約定, 在職期間的所有創作, 所有權歸創作人所有, 公司擁有使用權.
離職是不可以刪除相關的文件的, 不然公司是可以告你的.

6
linkhome
iT邦新手 5 級 ‧ 2013-12-03 12:01:27

會這麼問 覺得你剛出社會....

看更多先前的回應...收起先前的回應...

linkhome提到:
會這麼問 覺得你剛出社會

我主要想問的是:公與私的區別的標準為何.病
常在公司摸魚打混, 做些私人的事.偷笑
這些私人文件也屬於公司財產..疑惑

linkhome提到:
會這麼問 覺得你剛出社會.

因為在上班時間偷閒炒股..
那麼, 在上班炒股損失的, 也算公司的嗎??偷笑

fdlintw iT邦研究生 4 級 ‧ 2013-12-03 15:22:15 檢舉

1.你的私人文件會公布在公司裏嗎?
如果是,你的私人文件有機會變公司的

2.你炒股用的是公司的資金嗎?
如果是,那損失的本來就是公司的錢了啊
反正你也不一定全賠的起全部的

showjack iT邦新手 1 級 ‧ 2013-12-03 21:56:25 檢舉

我還真碰過一個, 來面試的

問他薪水要多少
他回答, 本來我覺得6000(RMB)
可是想想這裡離我現在住的地方有點遠, 我想在這附近間買房子,上下班交通時間就省了
所以要8000

當場6條線
謝謝 不聯絡了喔

莫爺 iT邦研究生 5 級 ‧ 2013-12-04 09:22:01 檢舉

老實說,你提的問題都滿可笑的。
公與私都分不清,無言。

2
yihan1028
iT邦新手 3 級 ‧ 2013-12-03 15:40:22

我提供您業界實務情況。

(1) 你在聘僱關係期間內,所有衣切皆屬於雇用方。(甲方)
(2) 法律雖有,但是執行困難。( 這樣你懂我意思嗎? )

你有問題,可以私下來詢問,我沒辦法在這版面上告訴你社會上實際運作的結果。
我不便評論上方所有前輩先進的答案,如果你想知道這些官司訴訟細節,你可以私下來問。

以上感謝。
嘆氣

6
andrew1219
iT邦新手 4 級 ‧ 2013-12-03 23:13:27

所設計的產品
所撰寫的文件、程式、檔案...
其版權所屬為何?
一般而言,不用懷疑,完全屬於公司
除非你接案 (接案會簽約)

至於教育訓練,大部分好的公司都會教育訓練,在厲害的人,到了公司,仍需符合公司的規定
制度.流程,產出他們想要的東西,資方也必須負責勞方,在不會的情況下,想辦法教到會,這就是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差別

初期公司花費了人事成本.設計.產出產品,為的就是賣這個產品或使用這個產品,
資方也需要承擔所有的風險,勞方別把所有事情想得太簡單,因為~,什麼都要花錢

勞方只需要出勞力,一定領的到錢,自然不可能要求
公司培育人才,一定是需要長期使用,不然一定虧本,成本存在著事前的教育訓練
沒虧本就是壓榨勞力,因為,沒有人一開始就了解,公司想要的東西與應習得的技能

另一種情況,著作權一定是屬於自己的(當然,本來就是你做的),你可以在產品上著明你的大名,除非有簽定合約,完全授權公司,放棄著作權

953904 iT邦新手 3 級 ‧ 2013-12-07 16:43:57 檢舉

andrew1219提到:
勞方只需要出勞力,一定領的到錢,自然不可能要求

這句話讓人感覺歧視創作者,出錢的是老大?

沒錯,大部份而言,出錢的是老大,但仍應依雙方的約定才對,若雙方沒有約定,個人覺得是版權可各自擁有,這是一種辦法,不能說我出錢所以版權就是我的,出頭腦的沒價值。我們花錢買微軟作業系統,也只買到使用權而已。

就算有約定,業務內的,當然歸屬公司所有;
但業務外的,個人認為這版權就不歸屬公司,一般而言,公司享有免費使用的權利,這是創作時,作者自已授權的。所以樓主說能不能刪除,個人認為若是已發表給公司用的都不能刪除,因是自願的;私底下用的,只要業務交接正常,誰會管你刪不刪呢?

以上是僅個人看法而已。

蟹老闆 iT邦大師 1 級 ‧ 2013-12-25 03:49:45 檢舉

953904提到:
私底下用的,只要業務交接正常,誰會管你刪不刪呢?

那必須先承認公器私用這件事.

953904 iT邦新手 3 級 ‧ 2013-12-26 11:49:03 檢舉

dream提到:
dream 說:
那必須先承認公器私用這件事.

如何界定公器私用,有點錯綜複雜吧!

0
Albert
iT邦高手 1 級 ‧ 2013-12-07 19:34:54

如果你是 [MIS] 你想要擁有永久 [使用權]
最簡單方式
使用 GPL 授權的開放原碼為基礎的系統
你開發的一切
都可以擁有永久 [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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