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你在上班時間內做的東西
基本上版權屬於任職的公司
但是有一種情況例外
就是基於外部OpenSource或是他人公開的著作品的衍生物
版權要看原始作品的授權為何?
有些OpenSource具有改作必須持續開源的規範, 如果你不單只有引用, 而有改寫過的話, 就不可以任意閉源, 否則就是違反原始的授權
各公司常有同行競業條款
也就是離職員工不論離職原因為何
都不可在短期內到同行去做相同性質的工作
雖說產品是屬於公司
但是技術卻無法避免被帶走
所以才用同行競業條款去約束
門外漢0級耶不容易耶
不論有沒有簽賣身契,只要有領薪水或期約價金,版權就屬於出資者。
除非有簽合約,合約中有明確指出版權所有如何畫分。
若無合約,版權完全屬於出資者,你不能任意複製、改寫與破壞。
較佳的做法?就揮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吧!
怎麼會有人問這蠢問題,
如果每個上班領公司薪水,離職後開發的產品都屬於自己的,今天沒有微軟,沒有蘋果了。
因為軟體都被毀滅了,或是帶走。
那誰還請員工,除非事先簽約,不然上班領薪水,開發設計的都是公司的。
現在還有競業條款,就是離職不但不能帶走,也不可以到相同的競爭對手公司,
鴻達電的工程師不是被告了。
無論公司對你如何,離職最好是好去好散,將來好見面。
我十八歲打工的老闆現在都還有聯絡,成為好朋友。
企業法務著作權須知-著作權是屬於誰的?
http://www.is-law.com/post/4/1000
"公司付你薪水, 還提供辦公室所有設備
可能還有教育訓練...
然後你做出來的東西歸你的"
這應該不是企業, 比慈善機構還棒吧..
如果沒有特別約定, 在職期間的所有創作, 所有權歸創作人所有, 公司擁有使用權.
離職是不可以刪除相關的文件的, 不然公司是可以告你的.
會這麼問 覺得你剛出社會....
linkhome提到:
會這麼問 覺得你剛出社會
我主要想問的是:公與私的區別的標準為何.
常在公司摸魚打混, 做些私人的事.
這些私人文件也屬於公司財產..
linkhome提到:
會這麼問 覺得你剛出社會.
因為在上班時間偷閒炒股..
那麼, 在上班炒股損失的, 也算公司的嗎??
我提供您業界實務情況。
(1) 你在聘僱關係期間內,所有衣切皆屬於雇用方。(甲方)
(2) 法律雖有,但是執行困難。( 這樣你懂我意思嗎? )
你有問題,可以私下來詢問,我沒辦法在這版面上告訴你社會上實際運作的結果。
我不便評論上方所有前輩先進的答案,如果你想知道這些官司訴訟細節,你可以私下來問。
以上感謝。
所設計的產品
所撰寫的文件、程式、檔案...
其版權所屬為何?
一般而言,不用懷疑,完全屬於公司
除非你接案 (接案會簽約)
至於教育訓練,大部分好的公司都會教育訓練,在厲害的人,到了公司,仍需符合公司的規定
制度.流程,產出他們想要的東西,資方也必須負責勞方,在不會的情況下,想辦法教到會,這就是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差別
初期公司花費了人事成本.設計.產出產品,為的就是賣這個產品或使用這個產品,
資方也需要承擔所有的風險,勞方別把所有事情想得太簡單,因為~,什麼都要花錢
勞方只需要出勞力,一定領的到錢,自然不可能要求
公司培育人才,一定是需要長期使用,不然一定虧本,成本存在著事前的教育訓練
沒虧本就是壓榨勞力,因為,沒有人一開始就了解,公司想要的東西與應習得的技能
另一種情況,著作權一定是屬於自己的(當然,本來就是你做的),你可以在產品上著明你的大名,除非有簽定合約,完全授權公司,放棄著作權
andrew1219提到:
勞方只需要出勞力,一定領的到錢,自然不可能要求
這句話讓人感覺歧視創作者,出錢的是老大?
沒錯,大部份而言,出錢的是老大,但仍應依雙方的約定才對,若雙方沒有約定,個人覺得是版權可各自擁有,這是一種辦法,不能說我出錢所以版權就是我的,出頭腦的沒價值。我們花錢買微軟作業系統,也只買到使用權而已。
就算有約定,業務內的,當然歸屬公司所有;
但業務外的,個人認為這版權就不歸屬公司,一般而言,公司享有免費使用的權利,這是創作時,作者自已授權的。所以樓主說能不能刪除,個人認為若是已發表給公司用的都不能刪除,因是自願的;私底下用的,只要業務交接正常,誰會管你刪不刪呢?
以上是僅個人看法而已。
953904提到:
私底下用的,只要業務交接正常,誰會管你刪不刪呢?
那必須先承認公器私用這件事.
dream提到:
dream 說:
那必須先承認公器私用這件事.
如何界定公器私用,有點錯綜複雜吧!
如果你是 [MIS] 你想要擁有永久 [使用權]
最簡單方式
使用 GPL 授權的開放原碼為基礎的系統
你開發的一切
都可以擁有永久 [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