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一個蠢問題,高層突然要求的規劃
我司原本是印刷產業,接案日本某某產品賣色情情趣商品
1.網站額外加上賣露點圖片產品,是否觸法?
2.如果對方廠商堅持一定要露點圖片來展示商品,該如何避免公司被告的避免呢?
3.是否要申請台灣網站分級制度?
4.申請海外註冊架設是否可以?
5.裸體或者生理殖照片散播在台灣算是成立處犯法了吧?
以上問題是,如何合法在網路上代售日本情趣用品(裸體或生理殖會露點)才不會觸法呢?
臺灣是神聖蘿碼帝國捏…
亦即:可2D蘿莉不用打碼,3D也不用像日本一樣打碼
刑235經釋字第617號解釋後,僅規範「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之物品,所以情趣用品應該在臺灣不會抵觸刑235哦。
是否要申請台灣網站分級制度
臺灣什麼時候有至這個東西要「申請」了,又不是左岸網站還要ICP
不過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46,要採取沒什麼用的適當措施來避免兒童瀏覽(算個高三程度的數學問題我覺得不賴XD,如果客戶不會,可以參照PronHub的工程數學線上課程)
申請海外註冊架設是否可以
國內比較快吧
裸體或者生理殖照片散播在台灣算是成立處犯法了吧
我覺得不一定哦…ref 釋字第617號
簡單一句話
架設於台灣
的網站依法規定不得露點
換句話說
又想露點又想合法,在台灣是不可能的
如果硬要接這個生意
唯一的方法就是把網站架在國外
然後低調一點
沒有人舉發就不會有被抄台的機會
關於色情網站的處理
可以參考web547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