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目前有一台新電腦要沿用舊電腦的HOSTNAME名稱和IP位址,
我的作法是先將舊電腦退網域,再到AD上將舊電腦的電腦物件和DNS紀錄刪除,但前輩說不需要這樣做,只用將舊電腦退網域,直接在新電腦上把舊電腦名稱和IP設上去,不須到AD網域上將舊電腦的電腦物件和DNS紀錄刪除,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理論上 ->
舊電腦退網域 所以 舊電腦的電腦物件和DNS紀錄 對 AD網域 來說已刪除 電腦物件和DNS紀錄
新電腦上把舊電腦名稱和IP設上去再加入網域, 對 AD來說是一個新的 電腦物件與 IP 資訊
把舊電腦退出,AD上的PCname刪除,不然新電腦加入時會說PCname重複。
另外dns 如果ip 跟 PCname沒變,不影響他做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