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就開始講, 2017 年全面停止:
PayPal真的全面停止台灣方收付款了,是法規還是商業考量?
真正影響PayPal在此時再次決心關閉台灣境內收付服務的,應是於今年5月1日起,正式上路的境外電商課稅規定。但是米球表示,臺灣法令不一定有問題,而是如Uber一樣不願意在臺灣繳稅的PayPal其心可議。
永豐金電子金融處處長梅驊則在Facebook上發表評論,對於PayPal來說,關閉這項服務的真正原因,可能只是市場太小、同業太多,以商業考量來說,繼續著墨於台灣市場的法規,並不符合效益罷了。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 3 條規定:
本條例所稱電子支付機構,指經主管機關許可,以網路或電子支付平臺為中介,接受使用者註冊及開立記錄資金移轉與儲值情形之帳戶(以下簡稱電子支付帳戶),並利用電子設備以連線方式傳遞收付訊息,於付款方及收款方間經營下列業務之公司。但僅經營第一款業務,且所保管代理收付款項總餘額未逾一定金額者,不包括之:
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
收受儲值款項。
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