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快要弄昏了~~~@@\去警局備案妨礙電腦使用自由罪,黃警官說門號登記人是我(啊@@我是得老人癡呆症嗎?完全沒印象該門號是我持有啊~~?)還要我打電話去遠傳客服詢問,於是老人家如我就打給遠傳客服,更離奇的事情是客服端黃小姐他說該門號未曾於我名下,很好,兩個人都姓黃,只能跟黃小姐索求客服編號,你們兩造核對再來跟我喬攏,因為後面還需我的主帳號建立廣告投放和成立粉絲專頁,而且我用了10年有餘,親朋好友都是靠此聯繫,雖未造成財損,但是這夭壽死小孩犯法他應該不知道會被罰錢吧?我很不爽的事情是隨便去別人家裡(fb),然後自在離開,這夭壽死小孩當台灣沒罰單就對了,所以我決定給這夭壽死小孩一張罰單讓他嗨一點,乖一點,警告夭壽死小孩別亂闖別人家,火大~~~
而我在外面電腦都未曾登入過我的資料,這夭壽死小孩我看到他時會質問他是怎麼登入的經過
我猜,你是不是買賣過二手手機?如果是,那就對了
所以我的舊手機,寧願放在防火櫃裡爛掉也不會賣,更不會想去蝦皮或臉書私下交易買二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