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已觸犯"公共危險罪", 而又致使他人受傷, 且身為計程車駕駛, 那又觸犯了"業務過失傷害罪"!!! 有沒請警方處理ㄚ...
這問題去知識家問會不會比較好呢? 我只知道一條 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
綜合以上看法,主要在於心理層面(寧可信其有)的比較多! 但也有一些,個人認為或許有些理由可以解釋: 1.像網友vincent118提到:"不在星期五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