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邦幫忙

16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

5min 2008-03-15 22:55:033023 瀏覽
  • 分享至 

  • xImage
  •  

一起來看看中共對於軟體著作權的重視程度吧!
仔細看一 下喔 http://www.copyrightnote.org/statute/cn0057.html

第十七條
為了學習和研究軟件內含的設計思想和原理,通過安裝、顯示、傳輸或者存儲軟件等方式使用軟件的,可以不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

怪不得盜版會如此囂張!


圖片
  直播研討會
圖片
{{ item.channelVendor }} {{ item.webinarstarted }} |
{{ formatDate(item.duration) }}
直播中
0
zhangyang
iT邦新手 4 級 ‧ 2008-03-16 13:02:23

请不要妄加评论,如果按照你的思路,那台湾的大部分法律都是愚不可及的。法制建设能一步登天么?请尊重自己

0
5min
iT邦好手 3 級 ‧ 2008-03-16 21:07:38

樓上的朋友,如果「可以不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是尊重自己的事,那對於該著作權人,有給予適當的尊重嗎?

對於我的「妄加評論?」不小心說到你的痛處而讓您氣憤不已,真是不好意思,我下次我注意一些,儘量不會說這麼直接。

0
James
iT邦大師 6 級 ‧ 2008-03-17 09:02:22

一般著作權法也有類似的條文保護學術研究之用,這個條文應該也是同樣的用意。
著作權法的立法用意在鼓勵創作,而排除學術研究的著作權法保護用意也是在鼓勵研究創新。

0
Tina Lee
iT邦新手 3 級 ‧ 2008-03-17 15:51:55

那應該來明確定義一下何謂"學術研究"囉~

0
john651216
iT邦研究生 1 級 ‧ 2008-03-27 19:55:43

對岸的同胞,應該要尊重著作權,不然以後誰還要研究新的東西,IT已經很新苦每天要吸收新知怕被淘汰,又要擔心自己的東西要被偷,各位IT先進們,一起對抗偷盜的行為,這樣我們才有心力在作新的東西出來

0
skite
iT邦大師 5 級 ‧ 2008-04-04 12:15:48

這條法律的模糊地帶真是像海一樣大啊…

我覺得就像tinalee說的一樣,應該要把「學術研究」的範圍定義清楚,才不會讓軟體開發人員的心血白費,使用者也不容易誤觸法網。

0
john651216
iT邦研究生 1 級 ‧ 2008-04-21 12:18:44

沒有錯要定義清楚

0
yce701116
iT邦研究生 1 級 ‧ 2008-04-23 23:39:33

感謝分享這個資訊

0
tgunlu
iT邦研究生 1 級 ‧ 2008-04-24 20:03:35

謝謝分享

0
fanylu60
iT邦研究生 1 級 ‧ 2008-04-24 20:41:49

感謝提供分享

0
海綿寶寶
iT邦大神 1 級 ‧ 2008-04-26 23:44:46

謝謝分享

0
tyc1220
iT邦研究生 1 級 ‧ 2008-05-19 00:55:05

謝謝分享

我要留言

立即登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