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聊完了女兒交男朋友的問題,看到新聞 安胎假、育嬰架 77%婦女不敢請,我在想,現今夫妻其實有很大一部分,連擁有一個孩子,都有門檻了,沒機會管到青少年的問題了…
安胎假、產假、育嬰假,這些應該都算社會福利的一環。立意是多麼地良善。但,我個人不很看好臺灣有幾成的已婚婦女用得到這個福利。除了公務人員,應該沒有幾個女性員工敢跟公司提出「因為身體狀況不允許,希望請安胎假一年」的申請。別說工作保不保得住了,經濟更是現實的考量啊~
我初步感覺安胎假近似「留職停薪」。我身邊也有幾個朋友是不容易懷孕,甚至多次流產的,這樣的人確實需要企業主的支持,請假一段時間在家休養,以保住好不容易懷上的生命。目前常見的情況,不是請幾周假,就是離職。留職停薪當然也是選項之一,但,這麼做的比例比較低。
以現實面考量,留職停薪保障了婦女產後賺錢養家的工作機會,但對公司而言,少了一個人力,其他人就要Cover她的工作,要不就找約聘的人頂替。然而,除非是簡單的庶務型工作,否則,約聘的人學習工作技能也是需要一段時間,待他上手,請安胎假的人也差不多要回來了。然後請安胎假甚至育嬰假者,基本上也對工作生疏或脫節了。
我也不得不承認,在私人企業上班的婦女,大多是不敢請的。但公務體系上班的職業婦女,就可以名正言順地享受這個福利了。
其實在這政策之前,聽過很氣人的
我高中同學的姊姊是國小的英文老師,除了懷孕前期真的有些出血狀況外,之後並沒有什麼不適,不過她持續請婦產科醫生開證明,每兩周拿證明到學校,請學校找人代課,自己就一直休息到生產休完產假。而且,這不是無薪的留職停薪,她是領著月薪四萬多的收入在家休息!
我和我同學都很不屑這位姊姊的行為~從此更看不起混吃等死型的公教人員~
還好安胎假只有30天內是領半薪,超過就沒薪水可領,否則,我覺得公務體系的懷孕婦女,一定不知怎地,忽然都很需要安胎…
拍謝,以上又是個人小小偏見了…Orz
不過,就社會福利的觀點,以及同為女人的角色,我仍然覺得這仍是值得推動的方向。如果大家多體諒孕婦,同理她和她的家庭希望擁有一個小孩的期待與努力,這樣的福利,成就的是一個更健康的生命、更有希望的家庭、更有愛的社會。
其他的問題,大家可以一起想辦法解決嘛~
iT邦中很多邦友是有小孩,甚至準備生小孩的
你們怎麼看安胎假呢?歡迎上iT邦分享唷!
有失誤的司法人員卻步步高昇,死者家屬充滿無力感,整起案件雖然定讞,家屬不必再受司法纏訟之苦,但這種沒有正義的結論,突顯部分法官、檢察官草率了事的心態。(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李詩慧、陳鴻宜)
to davistai:
我跟你有仇嗎?(三條線)
所以您是建議要私了嗎.....
cdfu提到:
所以您是建議要私了嗎.....
女王的簽名照兩張就這樣子算了..如何?
davistai 誰殺了我老公? 殉職警妻:法官跟檢察官!
這個可以另闢一個帖子來討論。
cafequeen [有話大聲說]安胎假安不安孕婦的心
這個社會福利,要考慮到公司競爭力,有可能安胎假還沒修完,公司已經倒了。
公教人員當然沒問題,因為有公務員法在保護阿,在私人企業裡面誰敢請這種假,等到你回公司,你原先的職位已經被人填滿了,然後公司可以將你调到其他部門,問題是,像我之前的公司有人因為懷孕不順要安胎所以請假,結果回來上班之後發現原本是業務助理的工作已經有人了,而且還被調到現場生產線去,一個原本是吹冷氣接電話打打定單正常工作結果變成了高熱耗體力三班輪班的吃力工作,面對這種情況到底要不要去?不去就要自動辭職,去了,家庭跟小孩子怎麼照顧?
所以,誰敢請這種假阿,因為不敢請,所以就不敢懷孕,所以,出生率就變成非常低了!!!!
這就是雇主在造業了............. Orz
但是站在雇主的立場,總不能任由這個職位空著吧,所以只能找人去補!!!
雇主和員工都有兩難啦~
我看過日商是准許員留職停薪的例子,在那名女性員工請假安胎期間,公司找一位約聘人員接替她的工作,一年後她復職,約聘人員就結束工作囉~
感覺上是不錯的例子,不過這在IT領域好像不見得適用,離開個一年,可能已跟技術脫節,需要一段時間重新上手,這些都是公司需付的隱形成本。
不過如果那個員工的工作態度佳,也或許是留住人才的好方法吧...
我認為重點還是,老闆認為你是不是人才,你是不是還有利用價值,如此而已
tamad1提到:
你是不是還有利用價值,
還有利用價值的會讓你24小時連線回公司上班....
企業主的社會良心與社會責任問題, 似乎在這個問題中不是個問題........ Orz
cafequeen提到:
日商是准許員留職停薪的例子,在那名女性員工請假安胎期間,公司找一位約聘人員接替她的工作,一年後她復職,約聘人員就結束工作囉~
好像『派遣女王』的劇情...這個我也有看過...
echen688提到:
企業主的社會良心與社會責任問題, 似乎在這個問題中不是個問題........ Orz
嗯!從經營者的角度,這福利無疑是加重了他的成本
不過從社會責任來看,佛心是會有好報的
至少可以想見的,員工的向心力會更高
參照諸多定型化契約、勞動契約,補充加入類似這種情況的『留職停薪』辦法
特別的是,資訊社會,很多行業可以網路、線上作業,否則,也能做到『隨時諮詢、交待』,這部份的差異,當然要好好納入規劃。
至於上面說的,怠職階段由臨時工取代當然很好,彼此同意、辦法定好,就ok了吧
政府要提出建議的底線版本,供企業借鏡,當然,能拉拔幾個指標企業來做表率,就很快了。
至於員工個人,本來就有選擇企業的機會、權利,你選擇效力的那一刻,已經選擇同意對方的諸多條件,當然包含福利或看不見的陷阱,是吧!?
就像意外懷孕,最好的避免方式就是不要碰,而不是避孕
就像踩地雷,一旦走出去,就難以避免踩到地雷~地雷區?憑經驗判斷,還是有機會避免的
好多事情都是這樣子耶~~誰知道,目前效力的公司有哪些禁忌、地雷!?
cafequeen提到:
我覺得公務體系的懷孕婦女,一定不知怎地,忽然都很需要安胎
卡頭烏想也知道,他們應該會說那是一定要的
目前看來只有前30天可以領半薪
所以經濟不許可的話,反正上班也算輕鬆
還是會有一定的比例會選擇上班啦!
而對於經濟許可,而且工作的單位比較忙碌的人,就會開始慎選婦產科了
其實這問題不該問孕婦
而是問台灣的老闆們
你們怎麼這麼遜咖,獲利能力都跟不上國家規定呢
還有小吃店不知道超過5人的工作場所就是符合勞保規定
只能說…台灣人普遍法律常識不足外加不長進
不不不~~
不是不知道國家規定,是故意不知道,或者裝作不知道
我覺得最應補充法律常識的人,是員工而不是雇主
很多被老闆資遣,或暗示要自動請辭的員工,並不知道可以去勞工局申訴
雖說...這像是在跟自己作對
不過我得說出最近我國中同學的遭遇
其實我有在聯絡的國中同學只剩一兩個
但除了msn,也不常見面
驚奇地是,有一天竟然在路上遇到
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一見面她就說自己快離職了,以後不太可能再在這條路上相遇
於是,我們在路邊小小談了一下
她說,她的公司被另一家公司併購
而併購公司的總部在內湖,離她家太遠,這聽起來沒什麼不合理的
但最關鍵的離職主因,
其實是原消滅公司的既存員工,全都要被調去某個業務部門
她是行政部門的員工,調去業務單位,根本不是她的專長,
再加上那類業務非常地吃力不討好,只好選擇離開
其實雇主這麼做,擺明要他們這一大批"前朝人馬"自動離職
省得還要付資遣費
唉~雇主要以不付資遣費的方式弄走員工,方法何其多啊~~
其實多數員工不知道,雇主若擅自將員工調離原職位,
有可能觸法,可以去勞工局申訴
雖然我不清楚同學雇主的作法,到底有沒有觸法
但勞基法確實有這麼一條「工廠因業務需要而調動勞工職務時,必須徵得勞工同意,若勞工不表同意,即應依法資遣」
但她和她的同事們顯然沒有研究過這個問題,只是宿命地接受擺布
所以,要補充法律常識的是雇主嗎?
不,不~他吃定你不知道,也吃定你不相信小蝦米可以對抗大鯨魚
而老闆真正需要補充的是什麼呢?? 良知啦~~XDDD
cafequeen提到:
老闆真正需要補充的是什麼呢?? 良知啦
所以我才會說, 很多人是在有意無意的造業, 而這通常都會帶來一些果報, 只是時間的早晚而已...
(正義魔人出場)
echen688提到:
正義魔人出場
動感超人登場....哇哈哈哈....o/
echen688提到:
而這通常都會帶來一些果報
是啊~個人造業個人擔哪!
cafequeen提到:
而老闆真正需要補充的是什麼呢?? 良知啦~~XDDD
上行下效啦,看馬英九怎麼搞劉兆玄,就知道何謂肝膽相照,總統尚且如此,中小企業老闆那樣,剛好而已啦
..........馬英九下台..........(奇怪甘泉魚麵,出現好幾個戴對講機、麥克風的人,看起來像憲兵,或是相特情,我要閃了)
問題粉簡單的邏輯
工作崗位(能力)很容易被取代的,那麼支持安胎假(譬如公務人員)
反之昨堅決反對安胎假(譬如IT產業人員)
從此、、、
企業僱用女性員工會更加躊躇、、、
尤其是適婚年齡,而且看起來不夠強壯,好像不太好生的那種...XDD
搞不好以後面試會有這類問題:
1.你交男朋友了嗎?打算何時結婚呢?
2.月經正常嗎?來的時候會痛嗎?
3.有沒有姊妹?她們懷孕生產辛不辛苦?
尤其是適婚年齡,而且看起來不夠強壯,好像不太好生的那種...XDD
搞不好以後面試會有這類問題:
1.你交男朋友了嗎?打算何時結婚呢?
2.月經正常嗎?來的時候會痛嗎?
3.有沒有姊妹?她們懷孕生產辛不辛苦?
嘿嘿...女王也卡到陰了嗎?怎麼出現兩筆啊...(小工抖了好幾下)...
wiselou提到:
女王也卡到陰了嗎?
(轉身偷笑中....)
嗯?又卡陰了...出現兩次...Orz
echen688提到:
(轉身偷笑中....)
(搥)
笑啥啦~
echen688提到:
(轉身偷笑中....)
(轉身偷笑中....)
(沒轉身~也偷笑...!)
要光明正大的笑 哈~哈哈~哈哈哈~~~~~
cafequeen提到:
cafequeen 說:
不不不~~
不是不知道國家規定,是故意不知道,或者裝作不知道我覺得最應補充法律常識的人,是員工而不是雇主
很多被老闆資遣,或暗示要自動請辭的員工,並不知道可以去勞工局申訴
不是跟咖姐大有仇,只是當你越了解現在的法令制度,越發心寒罷了...
那件新聞只不過是冰山一角而已...
知法才能玩法啊~~
不過比較能玩的好像都是雇主(逃)
不用逃啊, 您說的對啊...
不過, 您好像就是雇主啊??
所以才要逃啊~
抓回來, 要逃以前先留下簽名照....
cdfu提到:
抓回來, 要逃以前先留下簽名照....
來啊~~! 要逃的趕快找總裁簽到啊~~~~ !!
cafequeen提到:
所以才要逃啊~
余年幼,方出神,不覺呀然驚恐,神定,捉蝦蟆,鞭數十,驅之別院。
煎茶院?烤四院?...驅到哪壹院哪?
啊! 那天看到新聞就很怕有一天公司都是滿嘴媽媽經的歐巴桑。
福利哪裡去了?
您想得真遠啊~(拍肩)
已婚不再生或者不婚不生的歐巴桑們,你們的春天來了...XDDDD
不得不想啊!
現在做捷運也是一種福利啊! (暗笑+挑眉)
vincent118提到:
現在做捷運也是一種福利啊
不准偷看我老婆, 我老婆也是每天坐捷運的.....
vincent118提到:
現在做捷運也是一種福利啊! (暗笑+挑眉)
男人啊~(搖頭)
cafequeen提到:
男人啊~(搖頭)
這也要怪女人啊~~沒事穿得火辣辣幹嘛咧.....(跳窗逃走)...
wiselou提到:
沒事穿得火辣辣幹嘛咧....
這就要怪老天爺了, 沒事天氣那麼熱做啥.....
cdfu提到:
這就要怪老天爺了, 沒事天氣那麼熱做啥.....
老天爺:(揉眼睛),這...又關我什麼事了...
wiselou提到:
老天爺:(揉眼睛),這...又關我什麼事了...
是咩~穿得火辣與天氣無關
cafequeen提到:
是咩~穿得火辣與天氣無關
是嗎?? 那為什麼我每次看到有人穿得火辣就覺得天氣很熱哩....真奇怪....
cdfu提到:
有人穿得火辣就覺得天氣很熱
降火氣的苦茶(遞出)
cdfu提到:
那為什麼我每次看到有人穿得火辣就覺得天氣很熱哩....
有些人穿得火辣只會讓我眼睛脫窗而已........... XD
wiselou提到:
這也要怪女人啊~~沒事穿得火辣辣幹嘛咧.....(跳窗逃走)...
為何要怪女人? 為何?
不需要啊! (呵~~~)
(倒~~~寒天冰水...)這樣有冷嗎~~?
這時候就要說,趕快去戰國策應徵,絕對保障女士們的福利。
公司目前的安胎幾乎都是留停去了,但是都能回的來,因為老闆的女兒,也有過類似的情況,也是留停處理,所以犧牲的應該都是勞健保的福利吧。
msit提到:
因為老闆的女兒,也有過類似的情況
有經歷過的人,就懂得同理
因為老闆的女兒,也有過類似的情況
出的去回不來嗎?(誤~XD)
gric提到:
出的去回不來嗎?
又不能開折讓單...
自古忠孝難兩全、魚與熊掌不能兼得、賠了夫人又折兵.............離題了。
fireflybug提到:
自古忠孝難兩全、魚與熊掌不能兼得、賠了夫人又折兵.
為誰辛苦為誰忙!
fireflybug提到:
自古忠孝難兩全
難怪...只聽過智勇雙全的,沒聽過忠孝雙全的....(ㄟ..這脫鞋誰丟的?)
wiselou提到:
難怪...只聽過智勇雙全的,沒聽過忠孝雙全的....
嗯....我只聽過色藝雙全的........ ( 木屐是誰的? )
fireflybug提到:
熊掌
保育類!恕不出售~!所以去找魚!(憤怒~甩門!)
gric提到:
恕不出售
我吃完不給錢就不算"售"了.....
和家裏女王談這個安胎假....她只有一句話: 花瓶政策!
沒有安胎假, 女人就過不了日子了嗎? 所謂安胎, 是現在才需要的嗎? 那'我們'(女王說自己同性同胞)這些黃臉婆日子怎麼過過來的? 多此一舉! 這些政客有腦袋有時間, 不如拿去用在怎麼幫台灣的企業能夠賺到錢, 企業賺到錢, 還需要什麼安胎假嗎??
所以, 對於咖啡女王的這一版, 我只能說, 抱歉, 我必需和我家王站在同一陣營, 雖然, 出發點是好的, 但, 當務之急, 不在安胎假....而在改善整個就業條件與環境....
因為影響比較大的政策不敢推
只好搞花瓶囉~
simon581923提到:
改善整個就業條件與環境
這個問題實在太大了, 就交給女王來解決了....
別忘了,我其實是資方...
cafequeen提到:
我其實是資方...
其實,我是正義的那一方....(抬頭、遠目,遠方響起無敵鐵金剛的主題曲)....
cafequeen提到:
我其實是資方...
我是永遠的'勞方'...在公司在家裏都是....(泣~~)
simon581923提到:
我是永遠的'勞方'...在公司在家裏都是....(泣~~)
賽門大的極道監禁奴役日記? .......... (逃)
simon581923提到:
我是永遠的'勞方'
(拍肩)
simon581923提到:
我是永遠的'勞方'...在公司在家裡都是....(泣~~)
跟老闆及太太嗆聲,我不幹了。很神奇的,馬上就變成資方(個體戶)。
cafequeen提到:
別忘了,我其實是資方.
年薪百萬,應該不是資方吧?年薪數百萬,才比較像資方。
這一條法敢休的應該只有「軍公教與有背景的聘雇人員」另外就是「只要我喜歡有何不可的新世代觀念者」,其他多數人擔心被取代與拒絕錄用(如果你是雇主、是不是會預先預防,所以年輕女子以後就業會更難!)所以、就像是一個挾「全民」之稱而實福利於「公部門」的自肥法案似的!
所以、以後稅...!唉!擔心~!
唉~~~只能很擔心的同意熊大....
開公司的是男生, 立法的是男生, 還不都是女生生的,
若產假歧視嚴重存在, 生育率低, 以後誰開公司? 誰立法?
cocl提到:
生育率低, 以後誰開公司? 誰立法?
到那時候,自然就沒有這些問題了咩....(茶)...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