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枝大葉地把HTML5做了簡單的嘗試,最後還是講一些感想吧...
之前W3C跟微軟搞出了一段新聞,微軟的IE9 Preview6在W3C的測試中,似乎支援程度最好。之後W3C發表聲明,表示目前的測試還非常不完整,要完整的測試HTML5的支援程度,至少需要幾萬個測試才能做的出來...先不論是非,從這個新聞就可以知道HTML5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標準,而且還需要許多週邊API的配合。所以也不少人認為,要等到他成為正式標準,恐怕還需要很長時間。
HTML5之所以重要,不只是因為他有許多我在這28天中介紹的新東西,更重要的是,他是一個網頁應用程式真正「完整」的標準。過去有許多東西,是任隨瀏覽器各行其道的。HTML1~4(包含修正的4.01以及其實換湯不換藥的XHTML)所規範的東西,跟作為程式模型的DOM搭配,只規範到document,window跟底下的navigator等,是沒有任何標準的。HTML5把這些東西納入規範,讓基於瀏覽器的應用程式第一次有統一的標準。另外,HTML5也規範的文件應該如何載入,如何顯示等細節規則。對於在網頁中執行的程式,HTML5制定了標準的運行的模型(Event Loop)...這在過去只是Javascript的高階知識,目前也成為標準。另外,HTML5也根基在過去已經成熟的標準上,主要是W3C制定的DOM3。
另外,有一些主題因為比較難寫(我不夠熟),主要是不知道怎樣應用比較好,所以我沒有介紹,例如Microdata、Content Model、Commands、Link、Content Edit等等,另外還有一些細節,例如Focus Manager、Undo Manager等等,還有一些跟目前已有的規格差距不太大的東西,我都沒有介紹到。總之,HTML5是個龐大的傢伙。
這次鐵人賽分享的文章中,有一些主題之前已經有稍微做過研究,包括Drag and Drop以及WebSocket。(如果看過我的blog應該會知道)其他的部份都是一面參考規格書一面寫,幾乎都是過去完全沒碰過的主題,只憑「這樣應該可以跑」的直覺來進行,所以有時會有意外。最大的意外在昨天...我本來想要自己快速寫一個綜合應用,簡單的想法是用Canvas + WebSocket做多人分享的電子白板...但是碰到一些難解決的問題,包括WebSocket程式改寫、WebSocket Data Frame格式支援、更重要的是...CanvasPixelArray使用JSON.stringify來做serialization時,各瀏覽器的結果不一致,而且Chrome7的JSON.parse效率奇差(FF3.6比他快十倍,但還是...)等等...後來就放棄了(早知道就寫Tic Tac Toe,不過當時的想法也會碰到同樣的問題,因為我想讓使用者直接用Canvas畫OX)
最後,還是感謝ITHelp,讓我有動力這樣Learning Loudly
說實在的
我還是很懷念當初HTML單純的功能
現在HTML5加湯加料搞成這樣
以後履歷表上
大概會多一項FCHD(Fillano Certified HTML5 Developer)認證可以考了
閒話不說
這30篇看下來(謎之音:有嗎)
我敢大膽斷言
Fillano大大是全台灣懂HTML5的人
前10名
不是第一名嗎??...
我說實話, 我只有看這一篇.....
cdfu 說得好.. 但, 甚麼是 HTML5 阿? 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