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邦幫忙

5

個人資料管理與保護 - 資料保存 - 3

  • 分享至 

  • xImage
  •  

必要記錄、軌跡資料及證據之種類
一般機關內必要記錄、軌跡資料及證據之種類包括:
1.記錄與證據:
1.1個資當事人個資權利記錄:
 -回應個資當事人行使個資權利之記錄
 -個資當事人行使個資權利之記錄或切結書
1.2保存個資作業記錄:
 -個人資訊蒐集(直接/間接)時之告知記錄
 -個資當事人同意個資被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書面同意記錄
 -個資事件發生之告知記錄
 -資料更正記錄
1.3內部處理記錄:
 -授權軌跡
 -個資存取權限異動之記錄
 -個資事件發生時之處理與通報、通知記錄
 -個人資料檔案之列印、影印記錄
 -刪除、銷毀個人資料檔案內容
 -具備特殊權限帳號之存取行為
 -備份個人資料檔案記錄
 -還原個人資料檔案記錄(從備份媒體)
 -安控措施執行與運作紀錄
1.4教育與宣導記錄(對機關內部以及外部)
1.5委外監督記錄
1.6稽核報告

2.軌跡資料:
2.1新增個人資料檔案記錄
2.2存取個人資料檔案記錄
2.3更新個人資料檔案內容
2.4刪除個人資料檔案內容
2.5國際傳輸活動之記錄

所提之所有記錄、軌跡資料及證據必須建立在可歸責至某一特定帳號或人員之基礎上


圖片
  直播研討會
圖片
{{ item.channelVendor }} {{ item.webinarstarted }} |
{{ formatDate(item.duration) }}
直播中

1 則留言

我要留言

立即登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