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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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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Ops

Container 容器三十問系列 第 26

為什麼容器應該要是可拋棄的?

昨天講到,容器平台能在一個容器失效後,再回復一個容器出來。但要注意的是:容器平台不是回復之前失效的容器,而是開一個新的容器頂替

這是個簡單粗暴的作法,但是個合理的作法。

想像一個狀況:假設一支程式卡死了作業系統,你會怎麼想?應該會這樣想吧:要是這隻程式會自己復原的話,早該復原了,現在遲遲不復原表示沒救了。這就是**容器平台的想法:**如果一個容器失效後不會自己復原,那就重開另一個新的容器吧

可是這樣的話,原本容器裡的資料就通通不見啦!所以,容器守則第一條:不要在容器內儲存丟掉後會痛的資料

容器守則第二條:新的容器要能頂替舊的容器

這看起來很簡單的事其實不簡單,跟現在組織中的代理人制度一樣,沒有特別的設計是不會有效果的。應用設計者要特別留意這兩件事:

  1. 減低收拾殘局的複雜度
  2. 避免讓每個應用要倚賴獨一無二的狀態才能運作

然後第二條可以再combo第一條,對於某些很倚賴資料操作的應用來說,狀況會更複雜。

註:本系列同步更新在 Git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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