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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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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Script基礎二三事系列 第 18

Day18 物件、函式與「this」

今天來看看this

JavaScript在建立執行環境時,不論是全域、區域執行環境,在創造時會一併建立一個變數 this。而this會指向呼叫函式的執行環境,更進一步的說,this會指向函式目前所在物件。

如果我們直接這麼寫,這段程式碼的this會指向誰?

console.log(this);

我們在全域執行環境呼叫this,此時它會指向全域物件,也就是window

那這樣呢?

function a(){
	console.log(this);
}

var b = function(){
	console.log(this);
}

a();
b();

呼叫a、b函式,電腦創造函式a、b的執行環境,此時a、b函式內的this也一併被創造出來,那this會分別指向誰呢?

還蠻合理的,畢竟a()b()也視同window.a()window.b(),這代表不管用函式表示式函式陳述句,只要在全域定義、呼叫創造其執行環境,這時的this會指向全域物件。

但也因為函式a、b內的this指向全域物件,我們在函式a、b內使用this,就可以影響全域物件的內容(屬性),這樣很容易與我們在全域宣告的變數名稱相衝到。

例如:

var tomato = "牛番茄"
function a(){
	this.tomato = "聖女番茄"
}

a();
console.log(tomato)

  1. 我在全域宣告一個變數tomato,賦值"牛番茄"

  2. 呼叫函式a時,函式a的執行環境被創造出來,同時函式a的執行環境也創造了它自己的this。

  3. 賦值"聖女番茄"給函式a的this.tomato,因為函式a自己的this指向全域,這下可好了,在全域的變數tomato,其值被蓋過從"牛番茄"變成了"聖女番茄"

所以使用this必須要小心,得清楚它指向的物件對象是誰,否則可能會產生一些開發上的bug。

若是物件的方法(Method)裡的this呢?

var c = {
	name: "我是物件c",
	log: function(){
		console.log(this);
	}
}

c.log();

c.log()的結果是?

當函式變成連結到物件的方法,函式的this關鍵字就會指向這個物件。
是故this指向了c這個物件,合理!

可以這樣衍生

var c = {
	name: "我是物件c",
	log: function(){
	this.name = "更新物件c"
		console.log(this);
	}
}

c.log();

可以看到物件的name,其值被替換成更新物件c,這意味著我們在開發時,可以使用方法中的this,影響包住這個方法的物件,或是取用同一物件的其他方法或屬性。

然而,JS的this特性,有一點很奇怪,常常被認定是bug

var c = {
	name: "我是物件c",
	log: function(){
		this.name = "更新物件c";
		console.log(this.name);

		var otherLog= function(e){
			this.name = e;
		}
		otherLog("現在第二次更新c");
		console.log(this.name);
	}
}
c.log();

上面這一段程式碼,在執行c.log()時,預期會看到瀏覽器console顯示出兩次this.name
第一個this.name會是更新物件c
第二個this.name會是現在第二次更新c

預期看到這樣,那結果會是?

字串"現在第二次更新c",確實被傳入otherLog(),也改變了this.name,那為何console印出來的都是更新物件c

這是因為,log方法裡的函式表達式otherLog,其this指向了全域物件!,我們可以從瀏覽器console來檢查現在的window。

有看到物件c了,但還是沒看到現在第二次更新c這段文字,再往下找找看window 。

可以看到現在window多了一個屬性name,其值為現在第二次更新c,這代表

在函式內定義的函式,裏頭函式的this會指向全域物件。

通常開發者會用個方法避免這種bug,那就是用個變數保存this

來看看以下程式碼

var c = {
	name: "我是物件c",
	log: function(){
		var self = this;
		this.name = "更新物件c";
		console.log(this.name);

		var otherLog= function(e){
			self.name = e;
		}
		otherLog("現在第二次更新c");
		console.log(this.name);
	}
}
c.log();

和上一個例子差不多,只是這次在log函式內寫了這一段var self = this,並且將log裡面的otherLog函式,原本的this.name = e改成self.name = e

在第五天的筆記提到,當內部執行環境找不到指定的東西時,便會向外查找,一層一層找,直到找到全域為止。

現在otherLog函式內沒有self的存在,程式碼卻寫了self.name,於是電腦便往外部執行環境找,在物件c的方法:log函式內找到了self,這個self保存的this指向物件c(別忘記物件函式是by reference),也就是說,用這種保存this的方式,可以讓物件方法(函式)內的函式,也能存取該物件的屬性。

所以上面這段改良版程式碼,結果是:


 
 
 
 
小結
this關鍵字是JavaScript很常被拿來討論的特性,並不是說不會this就無法開發下去,除了利用外部查找特性,上面的this.name和self.name改成c.name也是通的,但this確實給予開發者很大的彈性,理解其特性對我們的開發會很有效率。

若是ES6的箭頭函式,其this的狀況又不一樣,很常會需要先在外部環境用變數保存this,在箭頭函式內再調用,這30天的筆記基本上是照克服JS的奇怪部分去記,箭頭函式的部分就先略過囉。

今天的筆記內容可以參照Udemy課程:JavaScript 全攻略:克服JS的奇怪部分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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