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類陣列的初相遇是在進入到DOM的操作後,有很多種選取元素的方法,比如:
document.getElementByID()
document.querySelector()
...
族繁不及備載。
但其實也不是第一次就注意到類陣列的存在。
第一次學習時我掙扎地在把語法拼字打正確(眼神死)
第二次學習時專注在掛號裡面的格式,標籤名、類名、id名到底要不要加點或井字
第三次學習時才終於發現如果使用以下的方法時,選出來的是一組類陣列,而不是單一標籤。如果要用JS的操作類陣列裡面的元素,需要用for循環來打開它。
另外碰到類陣列的時間是在學習jQuery時,jQuery選到的元素都是一組類陣列,還有function的arguments。
類陣列擁有
看來類陣列的小夥伴們有著革命情感呢!